: 李艳秋表示......
: “没有什么法律明文规定谁是外省人,但猎巫的气息已经让台湾一部分人民在内心深
处埋下一个警戒系统,他们虽然生在台湾,与这块土地生死与共,但他们仍被视为外
省人”,李艳秋说,谁决定星云大师是外省和尚?不就是把爱台湾挂在嘴上的黑心政
客,和以代表台湾人声音自居的无良媒体吗?谁给他们权力定调一名奉献台湾一甲子
的出家人亲中卖台呢?谁给他们话语权决定谁是外省人、谁是本省人呢?谁给他们利
剑切割血缘和文化呢?不就是选民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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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针对李艳秋这段胡言乱语提出指正!
其实,法律上虽未直接使用外省人一词,不过就体制面而言,对外省人可是有制度
性保障的喔!!节录http://tinyurl.com/csb42ak一文中的部分内容:
在1992年修宪前,公务员考试有“分省定额”制度,而外省人的录取保障名额,
乃以“全中国”人口比例作为基准,远高于在台“外省人”的人口比例,故造成对
台籍考生极大的歧视。
换言之,在1992年之前,外省籍考生能以较低的成绩考取公务员,而本省籍考生
即使分数较高,仍可能惨遭淘汰。这个史实,很能够解释现在公务员体系的族群结
构(当然,情况已有改善)。也就是,“台湾省”人口占“中国”1.7%就只有1.7%
的名额,而“甘肃省”占“中国”人口2%,也一样有2%的名额,所以最后结果是85%
的台湾人要去竞争不到2%的名额。但是15%的“外省籍”人士,却有98%以上的名额
。这是一直到1992才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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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尽管我也认为所谓以代表台湾人自居的媒体仍有诸多改善空间
不过比起长年以来一直垄断且占著媒体资源,根本不愿以台湾在地眼光,去看待观察
或报导的腐败媒体人而言。
若说前者是无良媒体,我想,后者这些只会帮中国PLP的这些媒体人,更是媒体毒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