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目前就在新闻的单位服役中
分享一些看法
回应一些迷思
若有误请不吝指教
: 有点神奇
: 1、比这金额更高的欠税大户安然无事,不用管收?
有喔,当年孙道存就被管收
那时禁奢令就被戏称为"孙道存条款"
据说他两三天就受不了
请亲友赎他
柯赐海也有管收过
但他是不怕管收,跟这篇老三宝一样
: 2、现况已经无财产,却可在2015年追至2006年已赠与房产??
: 理论上这已算是成功脱产吧
被查到赠与纪录
看来不是很成功的脱产
: 如果比照相同标准,一些富商要脱产是怎么办到的?
人头阿,现金阿,海外帐户阿
: 3、一般欠税 在底下无财产可扣下,最多就是扣薪资收入三分之一
: 与跟银行有债务未还相同,要怎样程度才会被管收阿???
移送机关的案件
破100万以上的算特专案等级
轮不到役男动手
各股的书记官自己单挑
: 4、执行对象还是88岁老人!?
台湾虽然是法治社会
但或许很多人心中还是不认同: 法>理>情
这案件大概就是拖着等
最后发债权凭证
另外,如果义务人死亡
案件就会被退回给原税务机关
老太婆名下无产,子孙抛弃继承
=>恭喜中华民国政府
又多了一笔八百万呆帐
和谐社会
你我都推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