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龙脑穴屋遭拆!全台最牛钉子户下跪 哭求

楼主: jago (家狗)   2015-09-26 18:30:14
※ 引述《DongRaeGu (东拉菇)》之铭言:
: 当初文林苑王家卫的论述是:
: 只要是当事人不愿意都更,房子是自己的,建商就不可以拆,
: 都市更新本来就要100%同意才可以,所有权就是绝对的,强拆就是违宪。
: 依此论述,今天遇到龙脑怎么又变成钉子户就是该拆呢?
都更条例第三十六条 
权利变换范围内应行拆除迁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实施者公告之,并通知其所有
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内自行拆除或迁移;届期不拆除或迁移者
,实施者得予代为或请求当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代为之,直辖市、县
(市)主管机关有代为拆除或迁移之义务;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并应订
定期限办理强制拆除或迁移,期限以六个月为限。其因情形特殊有正当理由者
,得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延长六个月,并以二次为限。
http://goo.gl/Z3Hkpk
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依都市更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请求
代为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补充规定:
七、实施者请求本府代为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时,本府得请实施者与代拆户
续为协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更新单元范围内代拆户占总户数百分之十以下且户数五户以下。
(二)更新单元至少邻接一条三十公尺以上计画道路,且面积达五千平方公尺以
上或更新总户数达一百户以上时,代拆户占总户数百分之十五以下且户数
十五户以下。
(三)属本府公办更新案或自组更新会推动之整宅更新案,经签报本府列入专案处理。
都更条例那一条说过"本来就要100%同意才可以"??????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5-09-26 18:31:00
那骂郝龙斌是骂心酸的喔
作者: Nickal   2015-09-26 18:31:00
酸民看不懂法条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9-26 18:31:00
你觉得他申请释宪 违反宪法15条有没有可能牴触
作者: O0OO (绰号暱称)   2015-09-26 18:31:00
不就是大打土地正义的学生们说的吗
作者: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5-09-26 18:32:00
现在要回归依法行政啦!!!!
作者: steakhouse25 (波尔天然水)   2015-09-26 18:32:00
颜色正确
作者: scarf   2015-09-26 18:32:00
怎么现在又变成依法行政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9-26 18:33:00
柯文哲都是对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5-09-26 18:33:00
你先把文章搞清楚那段论述是在说什么....
作者: Anvec (乡民)   2015-09-26 18:34:00
目前没有100%同意才可以都更 是抗争的学生提的诉求
作者: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5-09-26 18:34:00
前几年不是还违法违宪,基本权不受侵害。修宪啦!!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9-26 18:35:00
果然有柯皇作风
作者: andy3391 (续集)   2015-09-26 18:35:00
柯粉真恶心,遇柯就会转湾
楼主: jago (家狗)   2015-09-26 18:35:00
1f 我没有骂过郝龙斌文林苑那件事
作者: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5-09-26 18:35:00
学生呢!!!
楼主: jago (家狗)   2015-09-26 18:36:00
我什么时候变柯粉 ?? 就算文林苑事件 当时也没有柯粉那种东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5-09-26 18:37:00
这时候就依法行政了XDD
楼主: jago (家狗)   2015-09-26 18:37:00
西 我相信当时的学生也根本对柯文哲不熟悉本来就依法行政 文林苑事件当时我也是支持拆王家阿两件事我都支持拆 怎么一下被骂郝迷 一下被骂柯粉难道讨论事情不能就事论事 一定要先扣别人帽子先??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5-09-26 18:39:00
当时认不认识柯文哲跟这是两回事,少乱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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