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ngRaeGu (东拉菇)》之铭言:
: 当初文林苑王家卫的论述是:
: 只要是当事人不愿意都更,房子是自己的,建商就不可以拆,
: 都市更新本来就要100%同意才可以,所有权就是绝对的,强拆就是违宪。
: 依此论述,今天遇到龙脑怎么又变成钉子户就是该拆呢?
: 人家钉子户有土地跟建物所有权呀,人家不想都更住在有回忆的老屋难道错惹吗?
: 当初部分吱吱拿释字709号出来骂乐扬建设强拆违宪,
: 怎么今天太平洋建设2分钟把罗家给拆了却又一切合法呢?
: 究竟这其中的差异在哪里,明明两个案子都是地主不愿意参与都更啊,
: 可以请板上的挺北市府发拆除执照的都市更新专家们告诉我吗?
强拆就是错,很难懂?
强暴别人还有分自己上或者叫别人上?
还是加个理由“大家觉得他很欠干”就可以上?
人ㄧ蓝就脑残,别人ㄧ柯也脑弱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