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美河市征地违宪 日胜生:市府地主争议
3.完整新闻内文:
针对美河市案,大法官会议解释,征收交通事业外的毗邻地,用于捷运联合开发案违宪。
负责美河市开发的日胜生表示,释宪针对台北市政府与原地主争议,不影响日胜生的法律
权益。
台北市捷运局1991年向新北市大坪林王姓、廖姓等地主征收土地,办理美河市联合开发案
,廖姓等地主认为,政府仅说要征地做为捷运系统之用,并没有提到联合开发,但最后却
盖成美河市,显有重大违失,因而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征收。
就美河市联合开发案,日胜生副总经理周惠玉指出,日胜生公司依相关法令、台北市政府
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投资契约约定办理;依当前宪政体制,自应受宪法上财产权保障,
及相关法令的保护。
周惠玉认为,司法院大法官今天作成第732号解释,主要针对台北市政府与原地主间所生
土地征收争议,与日胜生的美河市联合开发案,为截然不同层面、不同层次的法律关系。
日胜生所受宪法及法律上的权利保护,不因大法官732号解释而受影响。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udn.com/news/story/6/1210607-%E7%BE%8E%E6%B2%B3%E5%B8%82%E5%BE%B5%E5%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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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政府兴建捷运最大的成本就是来自取得土地的成本,捷运共构几乎都看得到联合开发的影
子,减少很多政府取得土地的成本,加上大众捷运法的加持在不违背上位的母法前提可以
变更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