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5-09-26 10:42:32※ 引述《star1416 (HotDog)》之铭言: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 刚刚汀州路的“龙脑”钉子户出来召开记者会了,
: 现场颇多媒体采访,
: 屋主号称下跪(抱歉,我在旁边吃早餐被媒体们挡住没亲眼见到),
: 不过有路人看到说屋主下跪且哀号的很大声。
: 所以再来就等上法院公证了嘛?
: 到底谁说谎,屋主or建商?
建商可以这样直接拆房喔?所有权人也太没有保障了吧
未来其他建商会不会也有样学样
不知有没有研究这方面人权的朋友可以说一下
是否有违反什么法律
社运团体可以的话也帮忙发些声音吧...
颜色不对谁理你啊,你看文林苑那些淡江建筑的老师,学生有出来吭过声吗?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0:44:00
强拆的拉,老阿北没同意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45:00可以用龙脑说禁止都市发展吗?
当时手绑铁链欸~居住正义~结果换人以后~恩?回去写论文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0:45:00
文林菀2.0,阿背真衰,没有家人挺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9-26 10:46:00建商是怎样会敢拆
作者:
Roy22 (R.H.)
2015-09-26 10:46:00毁损跟侵入住居 但都是轻罪找工人当替死鬼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0:46:00
为什么不能拆 为了钉子户牺牲几百人权益 你觉得符合比例原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0:47:00
则吗?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0:47:00
阿北不能死,死了建商更开心
我记得是没等龙脑同意就拆光周围了结果拆完剩龙脑不给拆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0:48:00
把龙穴划出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9-26 10:48:00比例原则是这样用的嘛?
作者:
c902112 (鸭子呱呱叫)
2015-09-26 10:49:00文林苑的那些人怎不出来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50:00这时候要说其他住户民粹吗 你是柱柱姐?
作者:
mikezip (裂痕)
2015-09-26 10:50:00当初大埔是几户对几户呀?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51:00其他住户的人权呢?
完美接也不是没有啦 就直接那块地不要盖吧XD建商应该等所有人包括龙脑的同意 才能拆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0:53:00
龙穴很靠近马路,划出去又乾心,邻马路才是好店面,价钱加倍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53:00所以现在怎么办 都拆了 就洗完头吧?
作者: gasihbi (盖斯比) 2015-09-26 10:53:00
你都点出重点了?社运团体也要先搞清楚是直接拆吗?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9-26 10:54:00我认为文林苑该拆 龙脑也是
作者:
losel 2015-09-26 10:54:00比例原则,那以后建商找人头登记来灌水同意就好了啊
作者: Alphaz (@@) 2015-09-26 10:54:00
把其他同意拆的人当白痴
那只是他房子中的一间 就这样宁愿放空屋牺牲其他住户
其他住户要怎么等?如果就他一户没拆,所有人的钱都下不来
跟大埔案情况不一样 张药房就那间房子 而且还住在那
作者:
piadora (皮多罗)
2015-09-26 10:55:00变更设计保留龙脑啊 关比例原则屁事,照推论13亿vs2300万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0:55:00人家不卖你就绕过去啊
先例一开 以后强拆民宅还需要理由 ?其他人应该找建商 这是建商的问题 不是龙脑的问题
作者:
G41271 (茶)
2015-09-26 10:57:00其他人是他们跟建商之间的事, 为了他人利益就可以拆你家?
作者:
losel 2015-09-26 10:57:00自己跟建商先把房子拆了然后逼人参加都更,真的是世界奇蹟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0:57:00
拆下去就对了 这种不顾别人死活只想自己好的人 别再跟他讲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0:58:00
先拆下去,再讲道理是吧
当然龙脑坚持不拆也许是别有居心 很难乔所以要双赢(双输?)的方法大概剩变更设计
作者:
losel 2015-09-26 10:59:00原文推过再推一次,用建商 人头 都更关键字下去搜寻都可以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00:00
所以其他79户一定要等龙脑户爽才能动工吧 不然一辈子都别想
作者: Alphaz (@@) 2015-09-26 11:01:00
根本不可能有政策会让所有人受益 本来就是要衡量民粹治国就是什么重大建设都没有 整天只会抗议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1:02:00
中间偏右
作者: Alphaz (@@) 2015-09-26 11:02:00
经济烂再继续骂政府
作者:
ejixugj (本帐号将不再使用)
2015-09-26 11:02:00依法市府是有公权力进行代拆
作者:
losel 2015-09-26 11:02:00不 要 划 进 来 就 没 事,之前不有一家直接缺一角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03:00本来就不该拆 可以去google西雅图都更的经典案例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26 11:04:00
松山有一栋缺一角的代表,盖成梯字型,住户从二边进去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04:00林森南京北路口 也是一样缺一角...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05:00
他在中央 要开个天井给他 然后还要做条路让他能通行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05:00你如果是做公共建设就算了 这种民间都更 建商自己乔不定...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9-26 11:06:00或者应该等到100%才能开始动工,不然以后大家都用这招玩就
作者:
losel 2015-09-26 11:06:00都更案叫重大建设 (笑),如果是像日本防灾节能智慧造
一堆脑袋不清楚的在那79户无家可归都是1户的错这才叫民粹吧XD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08:00这例一开 建商以后根本不用跟所有住户协调 最后几%同意的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09:00大埔案就是公权力滥用 拆人家房子要还 一条人命你怎么还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09:00或是不同意的 建商根本可以开很烂的条件给他 不同意照拆
建议79户可以开始找建商索赔了 不过也要看合约怎么打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9-26 11:10:00有些人就是嘴砲最会阿 说什么公众利益 拆你家你愿意?喔我忘记他们最会嘴砲了 所以当然会愿意阿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9-26 11:10:00连自己的土地财产都可以强拆是共产党喔?
作者:
yu0117 (Yu)
2015-09-26 11:11:00龙岩团体表示震怒(?)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9-26 11:11:00自己良心摸著好吗 不是自己家当然说得很简单 就算他今天不住在那边又有什么关联?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9-26 11:12:00几户同意就盖几户 79户同意为什么要强迫第80户?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13:00
你怎么知道不愿意 改建完一倍以上增值又有新房子住是多不好
作者:
Fidi (戏说台湾-地母渡在室女)
2015-09-26 11:13:00一堆人观念有问题!拆人房子是少数服从多数?拆你家看看!
现在龙脑拆了 大概就是上法院见 看建商要赔多少不同意的理由有千百种啦 我就不缺钱 我从小住这边我就是不想拆 所以不同意 如何 ?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15:00人家的房子要怎么做是他的事 你觉得好他觉得不好啊
作者:
SnakeO (ha)
2015-09-26 11:16:00拆我家我当然愿意,我家老公寓就等著都更,而且爸妈就住里面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16:00
所以上百人说好但一个人反对 所以这上百人一辈子也别想改建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17:00放屁 最好可以随便拆 去释宪稳输
作者:
SnakeO (ha)
2015-09-26 11:17:00住一二楼的乱盖违建还想要拿比较多的好处,不同意都更我都很怕那天地震或台风太强,几十年的老公寓受不了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18:00建商最好马上变更设计 少龙脑就是不能盖吗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9-26 11:18:00产权私有土地 他不给的 你就是不能抢 去怪建商为什么乱画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19:00
释宪前面才有人讨论到像对美河市的案根本没什用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21:00你可以改建啊 不要动到那一户就好 没那一户不会建?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21:00上百人说好就在他们的地盖阿 你是共产党的?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9-26 11:22:00怪建商技术不好不会盖79同意户的房子
其他住户就活该被拆房子 搞的新房子盖不成 旧房子住不了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24:00去问为什么没全部同意就把那79户先拆了啊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9-26 11:25:00问题明明就是建商 还想带风向检讨受害者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26:00你搞清楚 其他人被拖延是要去找建商赔偿 干龙脑屁事缺一角不能盖? 别在骗了!美国都已经很多案例了
作者: b9els (走走停停) 2015-09-26 11:31:00
榆木脑袋 一心一意只知道强拆别人家 是不会变更设计喔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35:00如果今天是郝郝拆当市长 不知道护航建商的还是不是一样立场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40:00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愿意先拆? 此案起源就是79户去找建商来建而这案的问题主角是地主和建商 扯地方政府进来根本没意义
作者: chaucer (工作才是真的) 2015-09-26 11:47:00
护航文林苑的学生怎么都没出现…
作者:
lyu0001 (乡民1号)
2015-09-26 11:48:00上法院了没?跪能干嘛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50:00话说这拆的照是郝发的 支持建商的也是支持郝的决定
作者:
nysky (天佑台湾)
2015-09-26 11:51:00人家郝聋冰下台前就把拆除执照发出去了,建商可合法随时拆柯P要挡也挡不了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1:53:00没错啊 一堆护航柯P支持建商拆的 根本变向支持郝郝拆
作者:
operja (风花冷月)
2015-09-26 11:55:00那不是比例原则 根本多数决了
作者: Iluvatar (一如) 2015-09-26 12:00:00
建商不会转弯吗,拆屁喔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2:04:00有人脑子有问题..比例原则 很好灌水若79户都是建商的人头 这样也行吗?
作者: kenro 2015-09-26 12:07:00
讨论规讨论不要扯什么人身问题来酸 有看法就说明聊聊即可
作者:
stry (S.s)
2015-09-26 12:08:00之前文林苑就是一家想炒地皮还赞成户没地方住以现在台北高房价根本没人想贱卖政府 想等著发土地财
作者:
hihi29 (无)
2015-09-26 12:11:00开始改战熊庹了
作者: jbcc0315 (静止的钟) 2015-09-26 12:27:00
颜色真的差太多 党证换绿的就没事了
作者:
kkman2 (kkman2)
2015-09-26 12:37:00当初建照也是郝龙斌发的,现在骂柯文哲是怎样?有够虽小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5-09-26 12:51:00今天屋主若只剩这间房家当都在 我就会支持他
作者: beefang (beefang) 2015-09-26 13:02:00
拆了就拆啦 大不了过两年赔他一间新的
=先强奸你 再谈赔偿是吧= 支持拆的 换做你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