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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3:10:43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17971
自由时报
7年没升等被炒鱿鱼 屏科大老师打赢诉愿
2015-09-24
〔记者吴柏轩、邱芷柔/综合报导〕大学教师的限期升等紧箍咒恐将失效!大学在教师聘
约中常写明“限期几年升等”,否则将被开除,但屏东科技大学应用外语系副教授蔡明秀
,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七年内升等而遭不续聘,一怒之下上告教育部、提出诉愿成功,教
育部已撤销屏科大不续聘处分。
教部撤销屏科大不续聘处分
屏科大副教授蔡明秀表示,十年前加入屏科大,一个月后学校才订出“七年条款”;若七
年内没升等,将不被续聘“炒鱿鱼”。她在一百年曾提出升等申请,但自认论文分数不够
而暂撤回。后因故得罪校内高层,连两年不敢提申请,一○三年五月,学校召开教师评审
委员会,以限期未升等为由做出“不续聘”决议。
蔡明秀指出,她曾当两年系主任,也曾为了拼论文,一周有五天睡在研究室,教学、服务
等评比分数高达九十六分,研究评比也有八十六分,比升等底线的七十分还高,无奈还是
工作不保,因此决定申诉,获成功翻案。但屏科大一○四年又再做出第二次不续聘决议,
因此她提诉愿、上告教育部,九月终于获得胜利。
教育部统计,过去两年已有五位老师因此被解聘。蔡明秀认为,各校类似事件不少,限期
升等俨然成了教师紧箍咒,希望本案能替大学教师解套。
教育部法制处处长李嵩茂解释,大学为了教学品质而规范限期升等条款,法源是教师法第
十四条“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聘约情节重大”可解聘,但近年法界见解改变
,认为大学仅用限期升等的单一理由,就将教师解聘,有违宪法保障个人工作权,应从公
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则、正当法律程序等要件,多方确认。
屏科大︰下月决定是否续聘
屏东科技大学学术副校长颜昌瑞指出,升等对教师来说有压力,却是教师自我进步的动力
与稳定学校教学品质的方式之一。月初接获教育部公文后,将拨给蔡明秀一年本薪;至于
是否续聘?待十月一日校教评会后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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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园艺那个快去诉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