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变态男逞兽欲 3天性侵12岁女童8次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骏杰/新竹报导〕一名陈姓变态男,去年透过脸书认识一名12岁小六女童,聊天后
得知有人暗恋女童,竟以教训对方为由,威吓女童自拍裸照供他意淫,更带女童在自家住处
、摩铁连续性侵3天共8次,造成女童身心受创,高等法院上月驳回陈男上诉,重判10年10月
徒刑,民事一审判赔90万元。
高院驳回嫌犯上诉 反重判10年10月刑
判决书指出,42岁陈男(在押)去年4月透过脸书帐号“陈玄烨”认识女童,双方以脸书、
LINE聊天,两人逐渐熟识后,陈男要求女童将与友人的对话纪录截图,以方便查看、掌握交
友状况。
同年7月暑假,陈男得知女童同校内有名男童爱恋她,便威胁要带“茶叶”(指武器)到学
校给男童教训,女童担心同学遇害,只能答应陈男要求,拍裸照传给他,满足变态需求。
未料,陈男得逞后更变本加厉,同年9月3日下午,他骑机车到女童学校门口,强拉她至竹东
一家摩铁,不顾女童生理期来,就直接强押硬上,共性侵5次。
4日下午,陈男性瘾又发,他将女童载回桃园复兴区住处,不顾对方下体、腹部疼痛,强行
性侵,5日凌晨又再性侵2次,直到晚间才将女童载回竹北住处。
家属索偿 民事庭一审判赔90万元
事后,陈男交给女童两千元,警告女童不得将此事张扬,但女童被陈男蹂躏了3天,身体早
就撑不住,被母亲察觉、追问并报警。
检警调查,陈男恶行不止于此,他同期还透过脸书,认识另名未满14岁女童,和对方传讯聊
天,最后成为男女朋友,并同样要求对方传和友人聊天截图内容,在得知该名女童和罗姓成
年男子发生性关系后,竟威胁要公布网络,强逼该女童到住处性侵,最后拍下裸照。
新竹地院一审依故意对少年强制罪、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成年人对少年恐吓危安
罪,判刑10年6月,陈男不服上诉高院遭驳,改判10年10月,家属另附带民事求偿250万元,
民事庭一审认定陈男犯行造成女童及单亲母亲无法抹灭之创伤,审酌判赔90万元,全案仍可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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