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0858B 2015-09-23 01:11:02: → twdl5566: 对方是确定已犯罪事实的罪犯 不是嫌疑犯政治犯 09/23 00:44
: 就算是,请不要牺牲专业人员的名声和形象,
: 这很明显是个不尊重专业的作法。
我非常认同Demogorgan大大所言(假设原新闻稿内容完全符合事实)
即便确定对方是已犯罪的罪犯(罪证确凿)
今天换成真的社工上门,社工想不想报警、告发,都应交由社工专业的评断
(社工怎么做最好,不是警方说的算,若社工不同意,就别从旁指点社工该怎么做)
而非由警方自作主张,假冒他人身分代为执行任务
(警方cosplay社工,不论是否合法,这位警察当下就是在做社工做的事)
倘若有人今天同意这位女警cosplay社工,只为了抓毒犯
那么,依同样逻辑,您就是同意以下这件事(若不同意,就代表您前后逻辑不一致)
警方到提供美沙冬疗法的医院,cosplay院内员工,或透过某些不知名的方法
找到接受美沙冬疗法的病患,再去抓人
(施行美沙冬疗法时,会帮病人保密,最起码卫服部管的到的单位,都必须遵守)
作者:
artywu (我不是衰神)
2015-09-23 01:22:00补充一下:有些罪证确凿且有法律规范的社工是需要举发的然而,这个规范是出自于社工伦理。基本上是保护案主的然而你的逻辑的确是合理的
这样不就等于包庇坏人 社工伦理教导社工要包庇坏人吗
看到现行犯人人皆可逮捕 结果不逮捕反而包庇不报警?社工有什么权力看到犯罪案件不告发不报警的
对于因业务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无故泄漏。凭这个再者除了法定须通报事项社工是有什么狗屁义务告发
如果社工拜访高风险家庭无意中发现爸爸是通缉犯算是因业务而知悉持有他人秘密?而且为了犯罪侦查不算无故好吗 如果你社工无聊跟朋友聊个案反而才是泄密怎么现在台湾社工体系连犯罪者都有必须保护的义务?
要通报的前提是他有义务,你先把法律课与他的义务找出来再说
今天的问题是在手法曝光而不是警察不应假扮社工办案另外我查了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里面有写
作者:
miname (>.<)
2015-09-23 02:06:00最好是没有义务就不能检举...
作者:
zak0928 (zak)
2015-09-23 02:09:00问题不在于能不能检举 而是警察作法对社工工作造成隐忧
作者:
chiayun (焦糖玛其朵)
2015-09-23 02:10:00......
如果案主是小孩不是父母 那就更没保密义务了 只有犯罪告阿的问题
作者:
miname (>.<)
2015-09-23 02:11:00键盘社工先读工作规范啦 鼓励违法会被抓去关喔
如果警察这样做我没意见阿 对除去社会败类尽一份心力重点应该是靠到路边有人吸毒就应该报警想办法让他被抓另外你的举的例子根本搞笑
作者: phoenix1993 2015-09-23 02:17:00
不过 不知道是否违反社会工作师法第六条
如果你社工发现案主有贩卖毒品 不报警还要帮忙隐匿?
作者: phoenix1993 2015-09-23 02:19:00
与第四十三条?
作者:
toshbio (toshbio)
2015-09-23 02:20:00社工看到爸妈有违法行为都视而不见??这样对小孩会比较好?
怎么做对案主最好那是社工专业判断中间的义务冲突也不是一概而论的
作者:
miname (>.<)
2015-09-23 02:23:00所以就把法律规则放一边去了? 这种垃圾还是被毙了好
超多人跳针...告发造成孩子有立即危险 是否告发?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9-23 05:45:00法律规则有规定必定举报? 以后贼头就在你身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