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寿险投保满两年以上 自杀还是要赔 ?

楼主: likeselina (怡情養性)   2015-09-22 21:10:45
依据保险法第109条第1项、第2项
按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额之责任。但应将保险之保
单价值准备金返还于应得之人。
保险契约载有被保险人故意自杀,保险人仍应给付保险金额之条款者,其
条款于订约二年后始生效力。恢复停止效力之保险契约,其二年期限应自
恢复停止效力之日起算。
由上开法条可知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 自杀是不理赔的
顶多只是将保单价值准备金当成遗产还给继承人
但第2项会这样订定的原因
是考量到自杀者多半是一时情绪冲动 很少会有酝酿了2年后才自杀的
就算有好了 当被保险人要求约定这个条款时
保险人肯定也会考虑到这点调整保费的
保险人又不是笨蛋
这世上有多少人会为了留钱给继承人去自杀 能用这笔钱的又不是自己
甚至我刚刚还有查到 有保险公司曾经把自杀条款当主打在卖的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40128000314&cid=1212
可见这条不仅不会有害于保险人
甚至有保险人利用这条来主打贩售
再回归现实面
其实两年已经够长了 两年可以发生的事很多
有多少人会愿意为了给家人留保险金
去负担所费不赀的保费 而不努力赚钱
整天只酝酿着要去死 撑了两年赶快自杀
而且还要小心不要突然找到工作、民乐透发财等等
因为如果人生开始充满希望就不会想自杀
这样两年后就领不到保险金给家人了
即使有 样本数也很少吧
(保险金多半是想杀掉别人让自己发财的 这才有道德风险
如果她意志有坚定到撑了两年都还要自杀留给家人 那就认了吧)
顶多就是自己患有不治重症 想留钱给家人
但这样的人我根本不认为保险人会同意让他加保自杀条款
所以我倒觉得本条的问题不大
以上纯属本鲁刚出道小律师的一点小小见解
还请版上其他资深道长或熟习法律的前辈多多指教
作者: jungle01   2015-09-22 21:16:00
患有不治重病已经不是保险人是否愿意加保自杀条款的问题,是根本不能保寿险
楼主: likeselina (怡情養性)   2015-09-22 21:23:00
是阿~抱歉,我用语不够精确。但确实就是原原Po担心的情况并不多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5-09-22 21:29:00
终身寿险很难保到多高额啦 就算定寿 也一定发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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