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认揹著两条人命的他,开始了一场迟来却

楼主: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5-09-21 14:57:57
【周四大人物】自认揹著两条人命的他,开始了一场迟来却动人的赎罪
壹周刊 http://goo.gl/Ag0fWe
美丽的茱莉蝶儿高傲坐在法庭上,口持优雅法语。另一侧,来自穷国
波兰的丈夫面色不安。前方,法官像神,主宰著一切。神却只懂法文,
也没什么耐心聆听波兰丈夫透过翻译的一句句答辩。
这场离婚官司在法国开庭,丈夫注定吃亏。
这是波兰导演奇士劳斯基名作《白色情迷》的剧情,貌似平等的法庭,
语言却像只看不见的阻挠之手,恐怕法官自己也从未意识到。
波兰丈夫最后问:“平等何在?”
其实,类似情境也常发生在移民移工高达近百万的台湾,只不过当事人
多半非俊男美女也非社会菁英,少有人关注。那么,
就从三个真实的故事说起吧,实况人生有时比电影还更加如戏。
四十六岁的陈允萍或多或少参与了这三个故事。他是移民署专员,
在台东服务处工作,之前当了十多年的外事警察,经常在抓外劳。
但最近,他筹组“台湾司法通译协会”,协助在司法上处于弱势的外劳外配。
第一个故事,越南劳工在公共汽车上蹓鸟,却矢口否认是故意,说是裤子太宽,
不小心露出来。
法官问他穿何种裤子?牛仔裤。拉链有无拉上?有。
最后,连帮忙翻译的越南妈妈都听不下去,骂小孩一样叫他快点承认。
陈允萍却解释:“他担心承认就会被遣返,失业,他不知道
法官原本可能想让他认罪协商、缓起诉就好,没人告诉他司法资讯。
他没有律师,三年以下的罪也不会有公设辩护人。”
又说,通译太不专业,应照实翻译就好,怎可跳出来骂人。
“这是最常碰到的情况,他有罪,但罪不致此,却因为不了解台湾的司法,
不敢认罪,被越判越重。不少通译人员向我反映,
公家机关没有完整告知他们很多资讯。”
但义愤填膺的越南妈妈很有正义感,有何不妥呢?陈允萍没说太多。
直到后来他谈了最不愿回忆的第三个故事,疑惑才有了答案。
陈允萍近期全台跑来跑去,开课、招募会员,二OO六年他就在台东成立
“台东县外语通译协会”,成员多为谙中文的外籍配偶,而今扩大筹组
“台湾司法通译协会”,希望建立全国性的平台。
他说,目前台湾的外事司法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判决,
通常都由检警找来认识的通译,不但未经训练、专业性不足,也有角色冲突
的疑虑。
“被告可不可以找认识的人当通译?
不行。
那为什么检察官跟警察可以?
检察官是原告,如果通译是原告找来的,
不会有问题吗?这是程序正义。”
有意思的是,一般强调程序正义者多为律师及法官,
极少听到警察强调程序正义,毕竟角色不同。
一切得从陈允萍警专毕业说起,他是台东土生土长,
“我们台东小孩从小没什么大志愿,台东没头路,当警察算是很好的。”
他的父亲是铁路局基层员工,母亲做裁缝,
他笑称自己能当上警察,已是家里几代以来“官当到最大的”。
他从小书读不好,唯一强项是英文,就选了外事科。
第一天当警察,他就负责抓外劳。
他的绩效很好。“但抓久了会想,为什么要抓他们?他们犯了什么罪?
后来我就一个一个追问,为什么逃跑?
现在做什么工作?
原来的雇主不好吗?
还是仲介不好?
结果发现,原雇主虐待他、或苛扣工资、或殴打他、甚至性骚扰,
或者他被仲介剥削。
每个逃逸外劳背后都有一段故事,那到底谁比较可恶?”
无奈依法又不能不抓。最后他改变方式,
“我帮外劳申冤,如果雇主欠他工资,我就传雇主来,帮他讨工资;
雇主殴打、或性骚扰,我就调查。至少我可以做到这一点吧。”
他说,向来不太在乎别人看法,想做就做,例如十七、八岁时路上
见到一个小朋友被撞,他停下摩托车就冲去救人,果然,
一旁公共汽车上乘客见到,以为他就是肇事者,
“但我也不在乎被误会,把小朋友救起来,就走人。
我只是刚好经过、遇见,又刚好可以帮忙,就不会坐视不管。”
即使进入公家单位当了警察,他仍多次因冲动、直率,
与长官翻脸,他也不太在意。
除了抓外劳,当地外籍人士有状况也找外事警察协助。
这是第二个故事,一名菲律宾籍配偶常遭婆婆的同居人、一名周姓男子殴打,
“那时家暴法不涵盖同居人,她无法申请保护令,所以陆续找我求助
有七、八年吧,一百多次都不夸张。
全家都欺负这名外籍新娘,后来姓周的还恐吓要杀她,有一次我就带配枪
去找他,说如果她出事我就找你。”
警告奏效,后来好一阵子陈允萍都没接到那名菲律宾外配求助。
“可是公部门的警告通常有效期间只有二、三年。
后来那位外配又来找我,姓周的又说要杀她。”
但,经年累月下来,陈允萍累了烦了。
最后一次那名外配找他时,“我懒了,我说妳已经拿到身分证,是台湾人了,
拜托你去派出所报案,我是外事警察。
一百多次了,说要被杀,杀杀杀都没杀死,一直处理很烦。我推掉了。”
陈允萍其实也清楚那名外配不擅中文,只能找自己求助,但他实在疲了。
二天后,陈允萍接到电话,外配被分尸。陈允萍冲到现场,
“同事把我抱出来,那时我情绪很不稳定,可能会开枪。”
他向来是脾气一来就向长官呛声的个性。
他也知道是制度的问题,“她一直处于非常危险的状况,根本就该安置,
不该留在家里。”但就是无法不自责,“她最后一次找我时,
我怎么没去保护她?喔!我手上死了两个人,我…从警生涯不曾那么难过。”
两个人,因为,还有第三个故事。
他记不得时间了,大约十多年前,一名女性菲律宾移工控告一名台湾男子性侵。
陈允萍去做笔录,愤慨不已:“女方说男方限制她行动自由,
又说那男生穿她的内裤,我们把那男生抓去小房间脱下外裤,
哇靠,真的是女生的内裤,火大了,变态嘛!男生说女生自愿,
鬼才相信,喝醉酒的都说他没喝酒,性侵人都说对方自愿。”
“而且一个晚上四次!第一次几点几分,第二次几点…笔录越做越生气,
哪有人这么强!伤了男人的自尊嘛。”
他开起玩笑,不停强调一晚四次有多令人恼怒,像谈一件趣事。
我们也跟着笑了。只是,夸张的语气与笑容下,隐隐令人感到不寻常的太刻意。
开庭时,懂英文的陈允萍顺理成章兼任通译,法官听了也气愤填膺。
男生家境贫困,差点连三万元的交保金都筹不出来,却在交保后他又弃保潜逃。
后来找到人,是因为男生被送进医院,
“他喝巴拉刈,一种除草剂,还配小米酒,这种通常没救了,他戴呼吸器,
只剩眼睛会动。
我说,你活着我要抓你回去,死了我要死亡证明。”
陈允萍依旧愤慨,性侵还弃保潜逃!不久男生果然死了。
二年后,陈允萍到台北的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洽公。
他的笑容慢慢没了:“现场有个菲律宾女生问我知不知道那件事,
我说案子正是我办的,她说,声称被性侵的女生是她朋友
,本来就认识那男生,当天他们一群人在桥下烤肉,后来女生跟男生回家过夜。
但那时看护不能休假、离开雇主家,何况在外过夜,会被遣返,
女生只好说谎。我听了,我说你们当时怎么不讲!
她说怎么可能吐自己朋友的嘈。”
陈允萍是断断续续、有点混乱地说完整个故事的。
震惊、不敢置信,接着是强大的罪恶感,逼得他反省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我是执法人员,就不该身兼通译,要回避。
很多东西就是程序的问题,警察不注重程序,会害死一个人。”
先入为主下,开庭过程中自己是否如实翻译、还是夸大对被告不利的部分,
恐怕他自己都不确定了。难怪先前他要一再强调程序正义。
陈允萍整张脸用力绷著,强忍住没让泪落下:“我觉得我害死一个人,
身上揹著一条罪。
我没有办法再这样胡搞瞎搞下去,有办法的话,我要弄出一个制度,
让这种事不要再发生。”
这事他从未对外公开谈起,先前玩笑般一再强调一夜四次,
或许是痛得自己也不知该如何启口吧。终于说完后,如释重负般,
他谈起自己的梦想:建立一个平台,训练出专业又公正的通译…,
而这,也是他多年之后迟来却动人的赎罪吧。(撰文:简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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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轰轰大使的自己要小心一下。
作者: dil79975 (酱汁呢(′・ω・)*)   2015-09-21 14:58:00
END
作者: qwerrty   2015-09-21 15:00:00
END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5-09-21 15:02:00
这记者分明想当小说家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9-21 15:06:00
最后的故事台湾男生也需要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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