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黄暐瀚FB--监察院找碴?

楼主: neoma (佛蒙特妈妈)   2015-09-20 17:20:44
台湾的法律就是这么搞才会让大家不信任司法和公权力啊
订一个法让大家都犯罪
大家犯罪时都不执法
等到有权力的人想要修理你时就用这些法律来整你
意外吗?
用大砲来打蚂蚁
看你还不死
※ 引述《cheinshin (那就这样吧)》之铭言:
: 黄暐瀚
: 监察院找碴?
: 这两天好多人在讨论:【有个年轻人未满20岁,去年选北市长时捐了1000元给柯P,现在
: 监察院要罚柯P100万啦】!
: 先用最简单的方式跟大家解释,柯P不一定会被罚100万,那是最高的罚则,比较可能开罚
: 的金额是20万。根据政治献金法的规定,柯P可能被罚20到100万,由于柯办应该不知道捐
: 款人未满20岁,实际上会怎么罚?监察院现在也在伤脑筋。问题是,为什么要限制【捐款
: 人的身分】?
: 时间回到2004年3月18日,阿扁准备竞选总统连任的前一天,立法院三读通过【政治献金
: 法】。在当年,这个法,是为了打击【党产百亿的政党】,追求公平正义之用,没想到时
: 过境迁,现在居然变成许多乡民眼中,监院找碴,打压柯P的工具。
: 或许一般民众不知道,居然有人【不能捐政治献金】?不过政治人物本身,以及接触这个
: 领域的工作人员、记者等等,大家其实都是知道的。不能捐政治献金的人有很多,多达11
: 种,最简单的说,就是【没有投票权】【非本国人】【宗教政党】【亏钱的公司】跟【政
: 府公营事业】都不可以捐款。
: 政治献金法 http://goo.gl/tM2X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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