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任意拦车酒测踢铁板 法院撤罚

楼主: KKmex (麦克斯)   2015-09-20 13:51:00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198357
警任意拦车酒测踢铁板 法院撤罚
2015-09-20 01:34:17 联合报 记者刘时均、蓝凯诚/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巡逻员警拦下郑姓男子酒测开罚,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员警在没任何合理
怀疑下就拦下郑酒测,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所取得的酒测单不具证据能力,举发无
效,且郑的酒测值只略高于警方劝导值上限,判决撤销罚单,可上诉。
法官指出,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八条规定,“警察对于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
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拦停。”目的在保障人民行动自由及隐私权,禁止员警恣意拦车;
部分员警“先拦再说”的心态,正是这项法条规范应避免的。
判决指出,郑姓男子去年十月深夜在中山区一小吃店吃烧酒鸡,骑机车返家时,遭一名巡
逻员警拦下,酒测值零点一九毫克,因五年内再犯,重罚九万元及吊销驾照,郑认为员警
埋伏在小吃店外抓酒驾,且他漱口后未满十五分钟就酒测,提起行政诉讼。
员警提出蒐证画面,证明自己对郑酒测时,有依照警政署“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但
员警否认埋伏在小吃店外,坚称自己从后方看见郑的耳朵、颈部泛红,认为对方可能饮酒
,才开启秘录器上前拦查,闻到酒味后酒测,一切合法。
不过法官勘验蒐证画面,发现郑穿着有领子的外套,且戴着安全帽遮住耳朵,员警在两、
三辆车的距离外,如何看见郑颈部、耳朵泛红?此外员警也说不出如何“客观合理判断”
郑骑机车“易生危害”,且员警也承认是拦下郑后,才闻到酒味。
法官认为,员警在没有任何合理怀疑下拦车酒测,违反前述法条规定,法院不能视而不见
,也不能允许员警违法拦停取得的酒测单可作为证据,否则往后岂不是员警能全面性地任
意拦停车辆。
法官指出,郑姓男子酒测值只略高于警方规定劝导的上限,且未肇事,违规情节并不严重
;所以法官认定,员警违法取得的酒测单不具证据能力,举发无效。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5-09-20 13:51:00
怎样才算合理怀疑阿
作者: iamgyfan (人一定要靠自己)   2015-09-20 13:52:00
且未肇事,违规情节并不严重
作者: qsef5 (Mars)   2015-09-20 13:52:00
再犯ㄏㄏ
作者: frontnf (中肯文制造机|专门电鲁蛇)   2015-09-20 13:54:00
这种法官就是嫌台湾还不够乱
作者: no2muta (达丢赛先生)   2015-09-20 13:54:00
这三小?所以要等到蛇行撞树了才能酒测?
作者: melody41 (没有暱称)   2015-09-20 13:55:00
等撞死人才在那边哀 鬼岛法官
作者: leo1986   2015-09-20 13:56:00
怀疑你是恐怖分子,搜你家好不好!?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9-20 13:56:00
这次判得算合理 不过会被不太懂法律的骂恐龙法官
作者: LinDan (林丹)   2015-09-20 13:56:00
法官很以宪法意识啊 不然八卦版一堆恶心的嘴跑推文 通通都可以预防性羁押了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9-20 13:57:00
等出车祸再来怪警察没抓? 到时就送你两个字"死好"
作者: ojh33622 (惊到了)   2015-09-20 13:58:00
这叫警察违法盘查好吗 他拦时也不知他酒驾 瞎猫碰到死耗子而已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9-20 13:58:00
法律就摆在那边 不爽就修法
作者: goldfishert   2015-09-20 13:59:00
本来就不能随便拦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9-20 14:00:00
所以酒驾都不应该拦,反正出事再来骂警察就好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5-09-20 14:00:00
很多毒贩 都是靠临检才抓到的
作者: wuzhenwei (David)   2015-09-20 14:01:00
把警察废除台湾会更好??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5-09-20 14:01:00
那摆在路中间临检的那个不就是全面性地任意拦停车辆吗?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5-09-20 14:01:00
譬如拦下车 发现里面很臭 如果以后不能临检
作者: shinkon (DAF)   2015-09-20 14:02:00
撞到法官怎办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9-20 14:02:00
真的觉得警察不用巡逻,追人被骂,拦检也被骂,在办公室工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5-09-20 14:02:00
那犯罪率一定提高不少
作者: yellowocean (walk to the sea)   2015-09-20 14:02:00
那设路障的算是恣意拦车吗?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9-20 14:03:00
为什么不能说埋伏在小吃店外(合理怀疑成立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5-09-20 14:03:00
用违法方法取得的证据本来就不能算好不好 不然政府全面监听你的日常电话 邮件 这样爽吗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09-20 14:04:00
非奸即盗2.0
作者: goldfishert   2015-09-20 14:04:00
他是巡逻员警,不是定点临检的。不要随便混为一谈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9-20 14:05:00
员警也是训练有术的__ 万用说法也看一下穿着再套用(昏
作者: frontnf (中肯文制造机|专门电鲁蛇)   2015-09-20 14:06:00
恐龙法官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09-20 14:07:00
拦人要有“合理”理由,这点很难理解吗台湾M属性的,果然不少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9-20 14:08:00
小吃店客人本就高机率酒驾群没恐龙法律会少很多恐龙法官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09-20 14:09:00
呵呵,我去小吃店吃热炒,警察就能拦我酒测就是了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9-20 14:10:00
怎样算合理?酒驾是事实,难不成要等出事才算合理?等犯罪或意外发生后才叫合理?不然事前怎样算合理?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09-20 14:11:00
判决不是说了吗?有看到面红耳赤,或者危险驾驶再说重点是,那个员警说谎他根本看不到骑士的脸或耳朵的确骑士被他赃到没错,但并不是基于合法程序拦捡不然哪天警察冲你家搜电脑找出盗版电影,
作者: y233   2015-09-20 14:16:00
所以警察以后想拦人就拦人,反正乡民说等到酒驾死人再哭哭的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09-20 14:16:00
可以用违反著作权法移送吗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9-20 14:16:00
不该侵权拼命侵该侵权时说人权 这就台湾法律的玩法uccu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9-20 14:18:00
开车从外面看的到是否面红耳赤?骑车戴全罩你看的出?以后酒驾开车或骑车戴全罩帽被抓就这样搞就好啦
作者: iceroy (低调低调低调)   2015-09-20 14:21:00
可能要撞死法官亲子他才会觉得合理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5-09-20 14:26:00
这个前阵子有讨论过了,有个律师就是因此杠上警界的惯例[问卦] 警察能恣意盘查民众侵权民众吗??
作者: enso (Raven Family)   2015-09-20 14:27:00
终于有个正直的法官
作者: chuani1119 (五斗米教主)   2015-09-20 14:28:00
推法官,警方这种拦查方式有问题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5-09-20 14:28:00
板子那时留下了21篇的讨论文章,有兴趣的人可以先看看
作者: jumpingfire   2015-09-20 14:29:00
交通警察全部裁撤算了,反正什么也不能做
作者: r95a210 (kuo)   2015-09-20 14:30:00
要合理怀疑一个人有没有喝酒有很难吗?何必虎烂被抓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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