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扁维拉”!营建署比较马扁 吹捧住宅政策
马政府开放中资来台购买不动产,房价翻天高,年轻人买不起房子,一般民众要换屋,
都得望屋兴叹。但营建署月底将在官网、脸书粉丝专页制作懒人包,持续吹捧马政府落实
居住正义,还刻意比较扁政府与马政府的差异,甚至认为高房价仅止于“双北或都市内局
部的问题”。
营建署今在行政院会报告“国人关心的住宅议题分析说明”,报告指,高房价是“双北或
都市内局部地区的问题” 。以房价所得比来看,以8到9倍为可接受合理范围,104年第1季
台北市16.16倍、新北市13.02倍。至于台南市为6.69倍、高雄市为7.88倍、台中市为8.53
倍,都是“可负担”的程度。
至于贷款负担率,小于30%为可合理负担的程度,104年第1季全国贷款负担率平均为35.9
4%,台北市为68.63 %、新北市为55.27%。至于台南市为8.42%、高雄市为33.46%、台中
市为36.22%,“都是可负担”。
营建署还刻意比较马、扁时代的住宅政策,指扁政府时代,没有住宅法、未立法推动实价
登录与房地合一实价课税,而马政府购屋的协助上,青年屋购屋住宅优惠达17万1371户,
扁政府是零户,马提供8918户合宜宅,扁政府也是零,购屋贷款利息补贴,马政府9万9455
户,扁政府仅1万5752户。
至于修缮补贴,马政府1万1075户,扁政府2268户。在租金补贴上,马政府22万5039户,
扁政府1万16户。马政府社会住宅规划3万4千户,扁政府6千7百户。
营建署说,马总统执政时期,推动多元住宅政策,落实居住正义。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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