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也有人在FB留言被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6/35853420/
节录其中一段
因脸书仅愿协助侦办杀人、掳人勒赎等六类案件,妨害名誉案不在协助范围,检方以无法
取得“谢德卿”个资、IP为由,无奈将案件签结。
想告人? 脸书根本懒的鸟这些小学生打小报告
怕被告的该进攻囉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5-09-18 20:01:00留本名的也不用惊啦,没ip怎么证明名字就是本人?难道我取名马X九,就真的是騜留言的吗?
作者: peachnest 2015-09-18 19:56:00
ptt就很多id可以成案的,徐来ptt抓鬼不是比较有胜算
你连结的是行政院的"修正草案",不是总统令公布的~~~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5-09-18 20:38:00
随身戴套,随时?随地?
作者: jvc50 (jvc) 2015-09-18 19:52:00
也不能证明脸书是本人使用,这种被告就罚金,很难会被关起来
现在的通保法还是在用2014年1月29日总统公布的版本喔
作者: darling520 2015-09-18 19:48:00
党证可是强大 想转弯就转弯
作者:
dudu5566 (仁甫哥超MAN!!!)
2015-09-18 19:43:00用本尊留言的根本不用问脸书 人肉一下就查到了
脸书的留言方式又不像ptt会把网友ip公开呈现出来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9-18 19:42:00席娜之墙都快倒了 现在进攻太慢囉
现在徐**要告脸书留言那400人公然侮辱 当然要ip确定身分才能告人家
作者: peachnest 2015-09-18 19:39:00
诽谤,公然侮辱事证,无关通保法
所以我建议那些400位脸书网友 把照片换一换 名称换一个非本名 就算推敲是你发言 到时候否认就没事了 ~~
作者: peachnest 2015-09-18 19:37:00
说戴套的,莫非是相对当事人
作者: peachnest 2015-09-18 19:35:00
柯 槌 戴 卡,都是神作
之前就已经修法了 要本刑3年以上检调才能要求提供ip那些个资出来 公然侮辱了不起是本刑1年的罪 所以脸书根本不会提供他那几百位网友的个资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09-18 19:28:00都已经打到对面要去洛汗叫援兵了 你现在才在进攻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9-18 19:31:00谁知道法律碰到KMT会不会转弯?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9-18 19:26:00该告,只看到带套,掉套,怎么说弘庭戴套?你看到了吗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盖)
2015-09-18 19:26:00看他怎么解读特殊性关系..小马跟小金就是怎样
作者:
pillliq (o皿o)
2015-09-18 19:25:00可是他有党证也 fb看起来蓝色的
作者: peachnest 2015-09-18 19:46:00
一般情况脸书不会给ip资料,但这是400个一狗票就没把握了,警方还是有其他网络平台,好友途径,找当事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9-18 19:16:00都已经攻进内城了你现在才喊进攻???
议员有言论免责权,就了不起啦特殊性关系的徐议员,有本事放弃言论免责权啊
作者:
ICBanana (梦想,渐行渐远)
2015-09-18 19:15:00徐弘庭 议会之耻
最新的通保法修正又恢复了 鸠咪你那是2014年的旧资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