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吕秋远:徐议员吓你其实根本查不到谁是谁

楼主: Anddyliu (安滴滴)   2015-09-18 01:42:08
http://on.fb.me/1KTP5lD
吕秋远
徐弘庭这件事,有趣的不是他影射柯文哲与戴季全之间的所谓“特殊性关系”。要是我,
如果有人影射我跟下属有特殊性关系,不论标点符号在哪里,我都会含笑不语或直接否认
,没必要勃然大怒,就像是《三国志·魏志》中记载,诸葛亮出斜谷,屡向司马懿挑战,
但司马懿却避而不出。诸葛亮无可奈何,便派人给司马懿送去了‘巾帼妇女之饰’,一来
以此发泄心中的愤懑;二来,借以嘲弄司马懿没有男子汉的英雄气概。不过,司马懿知道
诸葛亮想激他,倒是没上当。
不是有人叫我没结婚的老女人吕丽丝吗?我可是把这件事当作是一种恭维呢。
不谈他的问政风格,这件事情比较有趣的在于徐弘庭竟然单挑众多网友,要求24小时内要
删除不雅留言,否则要提告。身为市议员,我觉得他的危机处理方式应该是零分,现在的
主流媒体叫做脸书,报纸与电视都需要脸书的灌溉,而脸书的主体就是网友,得罪了方丈
,恐怕别想跑。
哪有想选举的公众人物,想办法激怒网友?不,还顺便激怒金溥聪,这才厉害。
要我帮忙吗?事到如今,我看只有两个方法,才可以解救目前低落的心情,
第一个叫做不要看,第二个叫做关脸书。
没用?不然辞职也可以。上面两个方法本来就只能解救心情,不能解救选情。
至于网友们,据说徐议员真的要提告,我们就来进补点法律小常识:
1.脸书上的留言,如果不是真实姓名,很难查到是谁;甚至是真实姓名,也无法判断是不
是本人使用。根据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规定,关于妨害名誉的轻罪,检察官或警方并无权
调取脸书的纪录,所以,徐议员吓你的,他其实根本查不到谁是谁。
2.纵然徐议员查到是谁,他可以集中在台北地检署提告,然而,网友们可以主张移转管辖
,到户籍地。这时候台湾子女千千万,这个不行那个换,徐议员未来可能都以后不用问政
,而是每天到地检署报到,或是要请律师,协助他担任告诉代理人,不知道有哪位道长愿
意作义工帮忙就是了。
3.就算在台北开庭,网友可以主张“可受公评之事项”,作为抗辩的理由。徐议员的议会
表现,当然是网友可以评论的对象。而且公众人物往往在言论自由上,退让的空间比较大
,所以网友们在庭上可以向检察官主张这个理由,或许可以被接受。
4.骂得太难听?是的,有些网友修养真的不好,竟然骂人家三字经、五字经,这部分可能
比较难以解套。我会建议用台湾高等法院上易字2358号(确定判决)的见解:“被告仅系
使用与自诉人论坛惯常使用之否定性言词,以为对等之攻击。故以平等原则言,当自诉人
个人退缩其言论之尺度、放弃其言论界线,自难期待他人需谨守高尚之言论对待,故以与
自诉人主观相同言论之标准来论定‘善意、合理评论’原则者,自亦难认被告之评论属非
善意之评论。”
看不懂吗?意思是,姑苏慕容家的绝招:“以彼之道,还治彼身”。你可以讲人家特殊性
关系,人家不能讲你如何如何吗?
会不会不起诉、无罪,都还是要看检察官与法官,然而,这四招应该足够基本自保,即便
如此,最后还是要提醒网友,网络发言要有分寸,不要随便骂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好
的行为。一个人的言行,可能会代表一个人的修养啊!
那个无罪判决是谁打的?(咦,有人问我吗?)就是邱毅跟九把刀的案件啦!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9-18 01:43:00
翻译 :以后嘴砲可以再贱一点 反正也抓不到 屁孩们冲囉~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5-09-18 01:43:00
作者: osan (我也喜欢郭雪芙!!!!)   2015-09-18 01:44:00
给人一条活路啊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8 01:45:00
老实说 骂人三字经好像不能用可受公评来辩
作者: clover1211 (绝处合易几逢生)   2015-09-18 01:45:00
经验人士出现惹
作者: Bonescythe (Cirilla)   2015-09-18 01:46:00
冬近作家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5-09-18 01:46:00
他有提到是否无罪都要看检察官或法官 所以对于骂三
作者: gv390 (我讨厌我喜欢妳)   2015-09-18 01:47:00
主要还是看检察官是否要上诉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1:47:00
受用!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5-09-18 01:47:00
字经的比较难解套啊 至于不带脏字开酸的根本免惊XD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09-18 01:47:00
我是觉得这种“如果是我的话,绝对不会生气”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8 01:48:00
特殊性关系可以断句 特殊性 关系 三字经 怎么断句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09-18 01:48:00
根本就事后嘴砲……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1:48:00
从红夷大砲赶羚羊开始 就告诉大家三字经是国粹 要发扬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5-09-18 01:48:00
XDDDD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1:48:00
平常觉得吕很中恳 但这次不嘘不行 有点变相在鼓励网络谩骂
作者: assdreamer (哈)   2015-09-18 01:48:00
这样好像可以鼓吹大家在脸书尽量开炮骂人一样也没事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09-18 01:49:00
聊聊梁文杰、15DPP、DPP 20pcs波卡嘛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8 01:49:00
如果不行 最好不要去以身试法
作者: ddabc1234 (后辈)   2015-09-18 01:49:00
猴子议员动不动就骂人 动不动就用法律吓老百姓 这好?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1:50:00
某a可以去双口FB谩骂看看阿 看看是不是双重标准 XD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9-18 01:50:00
就用语没到(非人)评价的话根本不用理徐在那画虎烂啊
作者: Dia149 (DD)   2015-09-18 01:50:00
进攻噜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1:54:00
平常觉得吕普普 但这次不推不行 议员告民众?笑屎谁啊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09-18 01:55:00
快告快告,上班随时都准备好打炮的保险套徐,快告。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09-18 01:55:00
同理对于网络讼棍烂诉也不要和解,公然悔辱很难成立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1:56:00
议员告平民是一回事 鼓励网络谩骂又是一回事 搞不清状况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1:57:00
这不是鼓励变相谩骂好吗~这是鼓励"依法谩骂"!他后来也说不鼓励随便骂人呀!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09-18 01:58:00
不是很屌?怎么不敢再出来讲马金?你以为小刀是吃菜的喔?
作者: momo1244 (亚洲废文王-废文界宫本武)   2015-09-18 01:59:00
不太妥当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1:59:00
变相鼓励谩骂 和 鼓励变相谩骂有一样吗? 中文先去学好吧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1:59:00
这些根本都只是常识 还鼓励勒 新警察腻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8 01:59:00
三字经很难辩解是依法喔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00:00
这种程度真的只能骂出屎来....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9-18 02:00:00
要告网友言论 让我心生畏惧 可以反告恐吓吗?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09-18 02:00:00
有种跟金小刀法院对决啊?只会恐吓网友,遇到小刀就变孬种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8 02:01:00
FB上很多三字经就被钓鱼的钓到
作者: chu3 (天真的致命伤)   2015-09-18 02:01:00
说要告网友根本智障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01:00
只有本来不懂这些的才会被鼓励到 在座有被鼓励到吗?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09-18 02:02:00
怎么?遇到小刀就龟缩了喔?不是很屌?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02:00
aponla对于你的言论我没有很重视,所以随便打打了= =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04:00
不重视就不要针对我回文 口是心非又是哪招阿??常识那还要他来进补什么? 这不就是宣导 不就是变相鼓励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05:00
八卦版友哪个不知道可以转法院 4x猫都教过了 没在听吗?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05:00
感觉就像一个律师在知法玩法一样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06:00
所以随便回呀~口是心非你深情的承诺都随着西风飘落~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9-18 02:08:00
没有知法玩法啊 只是作为律师提醒大家自己权益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8 02:09:00
三字经可以解套?哪位大律师教的?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10:00
这上网的常识是知的权利根本不是多高深的法律 哪来玩法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10:00
他最后说三字经很难解套呀,还是要看检察官跟法官!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11:00
这样等徐告了人才会有人去他事务所啊...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2:11:00
是不是鼓励 哪个认为是鼓励的 去试试看阿 看是吕开心的
作者: gpo (gpo)   2015-09-18 02:11:00
吕律师你是在鼓励大家反正网络骂人检警也查不到,是吗?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2:12:00
接受 还是变身成大律师把你告死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13:00
律师本来就在条文间精研,说出法条罢了,又不是钻漏洞!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9-18 02:13:00
三字经那部分 主要是要看大家找不找得到徐以前讲话在网络上也很鸡八的例子
作者: gpo (gpo)   2015-09-18 02:13:00
难道你忘记有人因为网络的谣言或谩骂自杀吗?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9-18 02:14:00
有的话就可以引援那个判例 没有大概就道歉实际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14:00
某G认为吕是唬烂而且双重标准囉?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9-18 02:14:00
阅读能力这么差吗?哪里有鼓吹?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2:15:00
我不知道阿 我只知道法律人都很小心眼的 呵呵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9-18 02:15:00
G开头的这页就好几个 你是讲谁?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9-18 02:15:00
台湾是法治国家,可是却又一大堆奴才被吓到了,以为别人不跟他一样奴才就是不对,就像警察好像可以随时拦人临检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16:00
讲个法条叫鼓励?那鼓励大家看六法全书不是更该死!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9-18 02:16:00
其实最实际的我觉得是声请管辖转移实务上徐不可能到各地出庭 那赢的机会就很低
作者: waitress (台湾是台湾人民的)   2015-09-18 02:19:00
徐弘庭没救。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19:00
他说教你四招是"自保"!攻方的法条他又没教,鼓励什么?防身术也能制服人,教你防身术就是变相鼓励你犯罪吗?逻辑...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23:00
看不懂"变相"鼓励 就不要出来秀下限 中文去学好好吗?还防身术勒 防身应该是别人侵犯你才用的 这也能类比??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24:00
不知道谁在秀下限 鼓励是主观感受 我只看到有人很怕大家
作者: skywalkerx97 (我爱大奶妹)   2015-09-18 02:25:00
上法院还是有风险吧 吕秋远是要免费辩护?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25:00
又来一个看不懂"变相"鼓励秀下限的....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26:00
讲不过道理就挑剔字句,防身术不是只有被侵犯才能用!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27:00
大家被鼓励 大家都懂法就等于会谩骂 这逻辑是????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27:00
所以像你这种人喜欢用防身术去侵犯别人囉??
作者: gpo (gpo)   2015-09-18 02:27:00
大家也希望有天被人在网络上问候父母时,却什么都不能做吗?因为对方学会了吕律师的防身术所以你什么都不能做,你愿意?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28:00
变相都看不懂喔? 这逻辑是??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29:00
讨论就讨论,别在那边你这种人来你是秀下限去的...囧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2:29:00
反正有人深深的被鼓励了 律师费准备好了吗? XD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29:00
讲不过就针对人身来挑战了~也许你真有被变相鼓励到!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9-18 02:30:00
这篇也是教你防止被人用法律恐吓 智x还叫别人去学中文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30:00
也不是学不学,是本来就这样...知法玩法就这回事...法就是这样,不然你只能去找人改法了...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30:00
秀下限就PTT乡民爱用的阿 你先去宣导叫大家不要用吧....
作者: Gallardo   2015-09-18 02:30:00
是鼓励还是牡蛎要分清楚 要不然到时候要赔钱 很麻烦 XD
作者: gpo (gpo)   2015-09-18 02:31:00
变相鼓励到又怎样,反正吕律师已经教了大家防身术不是吗?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31:00
变相是你的主观认知鼓励是你的主观感受认同你的不多罢了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32:00
吕律师强调多字经在法律难解套了,有什么好坚持的?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33:00
冷静点,这篇是讲不必随便被要告你吓到,不是说谩骂就不用
作者: shadowpower (POI)   2015-09-18 02:33:00
有藏头 议员 你的保险套不要掉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34:00
负责任...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34:00
有人说我文字逻辑不佳,但相比起来读文章逻辑还尚可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35:00
我会嘘他是因为我平常觉得他很理性 算是有脑的公众人物他对自己的客户这样提醒我不反对但他都认为轻"罪"没修养 还公开去教大家侵犯别人如何自保
作者: mifxmax (阿给)   2015-09-18 02:37:00
反串的一大堆
作者: JosephLuke (路加笔记)   2015-09-18 02:37:00
下次徐在选上,我看天龙国水准大概也跟这厮差不多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38:00
你应该有些想法,也许你可以回篇文来论述你的说法!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38:00
只要是事实有什么不能提醒不能宣传 大家都傻呼呼才对吗?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39:00
去徐FB的除了谩骂他的还有对他行为公评的,不可能全都谩骂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40:00
aponla不如回篇完整的文章让大家看你所论述道理吧!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40:00
,徐这样讲连去公评的人都会吓到吧?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9-18 02:40:00
他宣传他的提醒他的 不用以为民众网友大家都是傻蛋 好吗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42:00
a大不用太在乎我 我只是自己在不爽 你们有自己的看法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8 02:42:00
他要告不雅是他定义的,被波及到的可能性倒是挺大的。我觉得他FB一定是一堆说他跟谁特殊性关系的XD所以吕摆明就是在等徐真的硬告了要等案子啊~不过肯定不是免费就是了XD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47:00
a大...你自己也是a大XD 我单纯鼓励你完整写出想法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51:00
我只是路过的某a XD 不要理我 不小心被我怒气扫到的 拍势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2:51:00
吕的前一篇刚被我回文过,我也不是都挺他! 尊重你囉!
作者: aponla   2015-09-18 02:52:00
我还是很欣赏吕律师 单纯这事不爽而已 睡觉去比较实在 囧
作者: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8 03:08:00
me too,good night~
作者: newgpx ( .)   2015-09-18 05:49:00
KMT是有名学人精 你这样乱交 到时689一定会有样学样
作者: spaceview (看着彼星之人)   2015-09-18 06:30:00
又看到固定那几只蛆崩溃的蠢样了 呵呵
作者: strongest (彭彭滚开 难过离开)   2015-09-18 06:55:00
你的宝显套不要掉了 XDDDDD
作者: akata (香港菜鸟参上!!)   2015-09-18 07:19:00
蛆蛆崩溃喽~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5-09-18 07:27:00
这怎么会是变相鼓励...
作者: yeanx   2015-09-18 07:29:00
徐只能甲赛了
作者: TheGiver (记忆传承人)   2015-09-18 07:41:00
有人看不懂判决文
作者: BurningFlame (焰)   2015-09-18 07:43:00
除非重罪刑案,PTT站方无义务配合调查
作者: terry910333 (幻狼绝影)   2015-09-18 08:14:00
作者: hihimen (aa)   2015-09-18 08:40:00
吕律师你是在鼓励大家反正网络骂人检警也查不到,是吗?最好无义务啦,ptt又不是私人的,在学术网络上还敢说嘴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09-18 08:53:00
不是很会告,有种去告小刀恐吓啊?人家都出面警告你噜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15-09-18 08:58:00
结果没人理原po写的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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