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扯!电信正妹公布遭搭讪电邮 竟要赔1万1

楼主: catd57551 (AAAA)   2015-09-16 22:48:14
※ 引述《chpen (元)》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扯!电信正妹公布遭搭讪电邮 竟要赔1万1
: 高雄陈姓男子4年前在诚品书店内以“空投”方式,将写有自己电邮的小纸条丢进洪姓正
: 妹包包内,试图搭讪,洪女回家发现纸条回信后反遭陈男辱骂,遂将过程与陈男的书信内
: 容PO网指“在高雄遇到神经病”,遭陈男老羞成怒控告公然侮辱,并以洪女公开他的书信
: 侵犯他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隐私等为由,索赔10万元。高雄地院认为洪女公开陈男
: 来信,依法确实侵害其著作权,判赔1万1千元。仍可上诉。
: 目前服务于电信业的洪女收到判决后,表示“好扯”,认为自己当时只是希望不要再有其
: 他女孩受害,才在网络发文提醒,没想到会误采著作权法红线,目前尚未决定是否再上诉
: 。
: 据了解,高雄地院审理期间,陈男不但多次迟到,还数度在法庭咆哮,指洪女网络PO文是
: “侵害我的著作权、肖像权、健康、名誉、信用、隐私跟其他人格法益”,并怒瞪洪女扬
: 言“法律如果不能解决,你们是要逼人家私下解决吗?”、“我的交友隐私可以让她随便
: PO出来吗?”
: 接着陈男还大吼“被告(指洪女)无故排斥社会的多元性,是在干什么?”娇小的洪女孤
: 身一人缩著肩膀坐在被告席,一动也不敢动。
: 由于陈男音量越来越大,法官数度制止不听,最后只好命庭务员出去拿法槌进来,猛敲喝
: 斥“不要在我的法庭乱!”陈男随后还主张传唤判洪女刑事无罪的法官,并要求法院应判
: 命洪女“删掉网络上所有关于此事的文章”,因为他自认这样搭讪是“多元性的行为表现
: ,她在乱什么乱?”
: 本案起于2011年10月15日,当时还在读大学的洪女逛完诚品书店返家,打开包包发现有一
: 张不明纸条,写着“你好,我的email是……想认识你”,她寄信问对方是谁,回信男子
: 自称“小帅帅”,劈头就问她居住地与年龄,洪女拒答反遭回信辱骂“你们女生脑子结构
: 有问题”、“神经病一只”,她觉得莫名其妙,将过程上网发表,竟有热心网友回复政大
: 书城也发生过相同事件,还提供影片连结点。
: 自称“小帅帅”的陈男发现后,陆续对洪女等人提出公然侮辱、杀人未遂等刑事告诉,但
: 均不成立,陈男于是另提民事诉讼向洪女索赔。
: 法官认为陈男这种未经对方同意将纸条放入素不相识女性包包的交友方式,已侵犯素不相
: 识女性的私人空间领域,此种行为属可受公评事项,洪女就此事件表达其主观 意见及评
: 论,虽以“在高雄遇到神经病!!”为题,措辞有失允当,但并非凭空杜撰或毫无意义的
: 谩骂,并未损及陈男名誉。
: 但因陈男寄给洪女“你们女生脑子结构真的有问题”等两封电子邮件内容是陈男自行撰写
: ,法官认为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纵使陈男寄给洪女,陈男仍是著作权人,洪女将信件
: 公开不符合理使用规定,因此判她应赔偿陈男1万1千元。 (王吟芳/高雄报导)
: http://goo.gl/twkbfM
: 政大书城店内监视器拍下陈男对另名女子以相同手法搭讪的画面。翻摄画面
: http://goo.gl/55ySmf
我觉得女生都只有守非常的被动
我认为男生这样的行为可以构成
1.侵权行为(放东西进人家包包),女生要提民事
2.骂神经病虽然是非公开的骂,应该无法用公然侮辱罪 跟毁谤,但一样可以用民法 侵权
行为告他(侵犯人格权)
3.虽然没看判决书,不过著作权法这点真的算是告的蛮好的,感觉就是硬是抓小辫子出来
告,如果女生能从网络上找出类似的自介出来做辩驳,应该可以再上诉。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9-16 22:49:00
依法处理,穴穴指教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5-09-16 22:52:00
女生请的律师干什么吃啊 换人啦 会不会如果讲:你给我的书信我并未同意保密呢?
作者: skywalkerx97 (我爱大奶妹)   2015-09-16 22:53:00
放东西进人家包包 能告什么?
楼主: catd57551 (AAAA)   2015-09-16 22:56:00
侵权唷
作者: bhis (XXXS)   2015-09-16 22:58:00
损害在哪
楼主: catd57551 (AAAA)   2015-09-16 23:01:00
男生辱骂基本侵犯人格权放东西进包包 是不是可以算侵犯隐私因为我只有学理上的读过民法,所以以上是我的拙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