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上网PO骂人信件 女竟要赔1万

楼主: ZhangWuJi (仇警战士)   2015-09-16 19:01:31
就算男生很过份好了
可是你给人家公开信件
设身处地想一下 写给人家情书却被公开
还能怪人家不针对你吗?
女生是否应该检讨一下?
而且正常来说 收到怪怪纸条 就揉到一边了
你还回信..已经有点暗示对方说:可以认识唷
可是回信之后又不给认识 我不知道这样回信的意义是什么?
这跟做生意一样 不合则去
哪有不合还上门找对方勾勾缠的?
为什么不揉掉纸条就算了呢?
※ 引述《DuDu (Doc)》之铭言:
: 上网PO骂人信件 女竟要赔1万
: 自由
: 高市陈姓男子丢纸条搭讪洪姓女子,洪女拒绝告知基本资料被对方骂“脑子结构真的有问
: 题”,洪女把此事PO网,竟被陈男提告公然侮辱,洪女获判无罪,陈男再提民事告诉,
: 法官认为洪女公开陈男书信内容,侵害到陈男著作权,判洪女须赔1万1千元。
: 洪女被丢纸条搭讪,事后却要赔对方1万1千元。(记者黄佳琳翻摄)
: 洪女得知判决结果直呼:“好扯!”并认为自己当初在网络发文的用意,只是要提醒其他
: 女孩不要受害,没想到却误踩著作权法红线,至于未来是否要再上诉,洪女表示还没决定
: 。
: 判决指出,100年10月间,洪姓女子逛完诚品书店返家,打开包包发现有一张不明纸条,
: 纸条上写着“你好,我的email是……想认识你”,洪女寄信问对方是谁,回信的男子自
: 称“小帅帅”,还问洪女几岁、住哪等基本资料,洪女拒答,竟被陈男骂“你们女生脑子
: 结构真的有问题”。
: 洪女被骂的莫名其妙,将这段过程在PTT高雄版发表“在高雄遇到神经病”,还公布陈男
: 的Email帐号及网友提供在政大书城发生同样事件的影片,结果惹来陈男不快,向洪女提
: 告妨害名誉,一、二审法官都认为洪女po文时不知陈男身分,只是抒发情绪,不构成公然
: 侮辱仍判无罪。
: 陈男不死心,再提民事侵权告诉,并诉求洪女应撤掉网络上的文章,高雄地院审理时,法
: 官勘验相关事证,洪女上网披露包包被丢搭讪纸条的事件,并不需要公布两人间信件的全
: 部内容,洪女此举已违反陈男的著作权及著作人格权,应判赔1万1千元,全案仍可上诉。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46204
: 5.备注:
: 还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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