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公开被搭讪Email 违反著作权判赔
3.完整新闻内文:
洪姓女子4年前逛书店,回家发现包包被陈姓男子塞纸条搭讪,后来用Email回信,因认为
遇到神经病,在PTT上公开男方写给他的信,陈男以违反著作权求偿10万元,并要求删文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男方写的Email足以表现个性与独创,判赔1万1000元,还可上诉。
陈男在2011年10月15日晚上10时许,在诚品书店内将写有自己Email帐号的小纸条塞到洪
女的包包内,对方回家后发现里头写着“希望可以认识你”,一时好奇回信给对方问是
谁。
陈男自称“小帅帅”,劈头再问她的地址与年龄,洪女不想回答反被骂“神经病”、“你
们女生脑子结构真的有问题”,她于是将经过以标题“在高雄遇到神经病!!”PO到P
TT。
女方事后被告公然侮辱,但法官认为她只是抒发情绪,措辞虽有不妥,但非杜撰或谩骂
,两年前判决无罪定谳,但陈男不死心,再以女方未经他同意,公开他写给她的Email,
不仅赚取PTT上的P币,还已违反著作权。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乡民在PTT发文可获得P币,但男方无法举证洪女因为公开他的信
,损失多少金额,不过看过陈男写的信,法官认定他是将个人的思想表现于外部,足
以表现个人的个性或独特性,具有最低程度创意,属具有原创性的文字著作,自应受
著作权法保护。
雄院认定洪女已侵害陈男的著作权及著作人格权各判赔1万元与1000元,至于小纸条所
写的“希望可以认识你”则不具著作权,另外洪女还要删除陈男写给她的信,仍可
上诉。(中时即时)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16003622-260402
5.备注:
原创 独特性
作者:
YSJ543 (胜利组的人生)
2015-09-16 17:44:00我还以为是勋鸡
作者:
tyrande (泰兰德)
2015-09-16 17:44:00讼棍
高雄有高雄的玩法 真可怜 谁叫你们投给柯p 后悔了巴
作者:
Joey818 (时代趋向和平 也不再振奋)
2015-09-16 17:45:00你看得懂台湾法律的逻辑吗?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5-09-16 17:46:00恐龙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9-16 17:46:001万!?太好赚
内文是多长 居然要赔到一万一 比一般作家的稿费还贵
作者:
arnold3 (no)
2015-09-16 17:47:00这女的在想什么
肥宅们以后请鼓起勇气写废文给女生 不要只PO在八卦
作者:
btaro (千山我独行)
2015-09-16 17:48:00这个律师厉害
作者:
ilovelol (我爱英雄联盟)
2015-09-16 17:48:00文笔太好腻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5-09-16 17:49:00这律师真的有点强 利用著作权方式要人闭嘴
作者:
YMSH205 (^^)
2015-09-16 17:49:00这是一个商机阿!
作者: icecold52 (阿冷) 2015-09-16 17:49:00
原创 独特性?!你以为是小当家那个大熊猫麻婆豆腐啊! XD
作者:
COOLTARO (鲁到你会怕)
2015-09-16 17:50:00这个律师XDDDDDD
作者:
abram (科科)
2015-09-16 17:50:00好好赚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9-16 17:50:00靠夭 以后被无断转载可以判赔钱喽
作者:
u5274p (大口大口吃掉忧伤)
2015-09-16 17:51:00伊湄出来面对
好屌 让我想起SEX板 落红好像说TTB的信也有著作权 XD所以他有权 什么 不能公开那些TTB跟别人要照片的信之类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2015-09-16 17:54:00法官看起来 也是
作者:
za9865 (☺ ☺ ☺)
2015-09-16 18:01:00这不是高中公民常识吗@@ 本来就不能随意公开啊
作者:
thew193 (193)
2015-09-16 18:01:00这样说TTB不就死定了 告死他阿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5-09-16 18:02:00
妨害秘密都还比较有理,判著作权侵害?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5-09-16 18:04:00Fat Pork XDDDDDD
作者: cubaba (夏静幸福推广委员会) 2015-09-16 18:13:00
看不懂法官的逻辑...
作者:
lord1031 (Iristina)
2015-09-16 18:15:00我以为是燻鸡
作者:
CrackedVoice (åšæ¢ä¸‹è¼©åç‹—å§ï¼)
2015-09-16 18:26:00这法官也是
作者: LarryKu (Larry) 2015-09-16 18:32:00
原来信也是有著作权的
作者:
Roy22 (R.H.)
2015-09-16 18:37:00悲哀 难怪法官都被叫法匠
作者:
deitly (一万光年的爱情)
2015-09-16 18:42:00法官是鬼岛乱源之一,有钱有党证都没事
作者:
jzn (除旧)
2015-09-16 18:47:00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103年度诉字第420号判决附件有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