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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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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八仙洞遗址 法官判庙公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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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日电)3万年前旧石器时代台湾人类居住的八仙洞遗址,长期
被庙宇占用,台东县政府提起诉讼胜诉;不过,庙公坚持拥有相关权利,将提上诉。
台东县东海岸知名景点“八仙洞”,民国57年宋文薰率领的台大考古队经过5次的挖掘,
不但找到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层,洞穴堆积的底层还发现丰富的旧石器时代的先陶文化,是
台湾地区最古老的史前文化遗址。
几年前中研院博士臧振华率领的团队,更进一步确认,八仙洞遗址距今超过2万年,甚至
接近3万5000年,且证明台湾人类在旧石器时代已经和火有密切关系。
不过,八仙洞主要洞穴第1洞灵严洞和第3洞观音洞,长期被寺庙占用,遗址遭到破坏,台
东县政府为了拯救遗址,30几年前开始和庙方沟通,提起刑事诉讼败诉,几年前改提归还
土地的民事诉讼。
台东地方法院日前判决台东县政府胜诉,庙方必须在半年后归还灵岩洞和观音洞。听闻胜
诉,关心文化资产的民众开心的说“总算要回3万年前老祖宗的房子”。
不过庙方代理人黄吉村表示,将会上诉,他表示,民国69年师父就住在洞内灵修,当时若
未经台东县政府同意在土地上盖庙,台东县政府岂会于92年间核发东庙登字第6号之寺庙
登记表;且侵占罪台东地检署93年侦字第1号不起诉处分。
黄吉村表示,如果不是师父长期保护这几个洞,这些遗址早就遭破坏,台东县政府没沟通
、也没协调,最起码也应该补偿师父,或是帮师父找住的地方,师父已经90几岁了,“说
赶人就赶人”,他一定会帮师父上诉。
距今3万年左右、国定遗址八仙洞,因法令不周延沦为庙宇和纳骨塔,台东地方法院判庙
宇败诉,延续生命的神圣洞穴可望还给老祖宗。
台东县长滨乡三间村面海的块岩峭壁上,数十个海蚀洞穴,是东海岸著名的八仙洞景点。
日据时代的考古学者就对八仙洞遗址充满兴趣,民国57年教授宋文薰带台大考古队挖掘,
不但找到新石器时代文化层,洞穴推积底层还有丰富的旧石器时代先陶文化。
根据考古学者宋文薰、连照美、黄士强3名教授的研究报告,八仙洞遗址是台湾地区第1个
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经碳14测定,至少距今5000年至1万5000年左右,是台湾最古老
的史前遗址。
推测住在八仙洞穴的史前人类,依靠大自然提供的资源维生,采集野菜、狩猎、捕鱼,聚
落很小甚至是游居状态。
7年前中研院院士臧振华率领的团队,更进一步确认,八仙洞遗址距今超过2万年至3万
5000年,且证明了台湾人类在旧石器时代已经和火有密切关系。
除了这两项重大发现外,调查团队又找到7处新洞穴,八仙洞遗址由原来的17个洞,增至
24个洞。
民国77年内政部指定为一级古蹟,94年新修文化资产保存法后,于95年5月由行政院文化
建设委员会(现文化部)指定为国定遗址,这几年台东县政府更定位为“国际遗址”。
不过,这个“台湾人类的发源地”,如潮音洞、海雷洞、乾元洞以及昆仑洞,早期就沦为
修行者的道场,现在则扩建为庙宇,有的甚至经营起纳骨塔。
过去八仙洞属于一级文化遗址由内政部管理,内政部则委由台东县政府管理,民国77年东
部海岸风景区国家管理处成立后,划入风景区范围,目前又是长滨乡公所的都市计划区内
,管理上出现了多头马车。
台东县政府和东管处曾经对八仙洞修行者提出窃占告诉;不过,因超过法律追诉期而败诉
。长滨乡公所虽然希望以重新划定都市计划区方式,让庙宇迁建,不过补偿金的问题始终
谈不拢。
民国96年,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薛乐仪改以赃物罪将八仙洞修行者提起公诉,台东地方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至6个月,只不过,这个刑事判处,也不能作为民事上要求归还八仙洞
的依据。
最后台东县政府委托律师提出“占用归还”的民事诉讼,台东地方法院判决台东县政府胜
诉,虽然庙方坚持上诉;不过,只要县政府可以妥善安置90几岁的老庙公,或许就会放弃
上诉,将3万年前的家还给老祖宗。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9010319-1.aspx
5.备注:
去年由国民党立委黄昭顺以及民进党以林佳龙为首的立法委员提案修改宗教团体法,国民
两党的共同政见是宗教团体只要侵占国土超过5年即可合法。
没想到占用国土的宗教团体竟然被告。
难道这个庙公血统不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