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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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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检破获窃电案 台电全年损失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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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15日电)屏东地检署组专案小组查缉
窃取台电电力案件,到今天为止,共查获78件渔塭养殖业者、
餐厅与沈姓住户窃电,台电全年损失5500万度,
损失金额高达新台币1.65亿元。
屏东沿海鱼塭养殖业及部分餐厅业者,因为节省成本而窃取电力,
使台电公司部分线路损失达20%以上电力,亏损金额由全民买单,
屏东地检署今年元月起,由民生犯罪窃电专责小组检察官指挥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会同台电屏东区营业处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
查缉侦办。专案小组分别于高树乡、盐埔乡、潮州乡、枋寮乡、
九如乡、里港乡与林边乡等地鱼塭查获窃电犯行,从1月至9月中旬止,
共查获78件鱼塭养殖业者、餐厅等将电表加工与线路改接,导致电表
计度失真,而后窃取电力,台电估计屏东全年度电度损失共为5500万度,
损失金额高达1.65亿元。
另外,屏检表示,在内埔乡查获沈姓居民在私人住处窃电,将台电电表的
C相电压线(190伏特)与系统N相接地线混合引接至住处3楼的稳压器
(提升至220伏特),再由稳压器转至变压器而转为单向110/220伏特,
供应厨房用电,用这种方式让电表计度不准。
屏检表示,沈姓民众窃取的电力高达8万1974度,折计电费41万5437元,
涉犯电业法第106条窃电犯行,因愿补缴电费并支付国库2万元,屏检
判缓起诉。屏检鼓励民众检举窃电,案件经查获判决确定,
可获得追偿金额10分之1检举奖金,每笔检举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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