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B5566 (/人◎ ω ◎人\)》之铭言:
: 49 分钟前 · 编辑纪录 ·
: 九月十四日
: 有一次,阎罗王进行审判。首先,他说:“张三!你过去在人间造桥铺路,行善积德,让
: 你再到人间做人!”接着又说:“李四!你过去杀人放火,判你到十二层地狱受苦五年!
: ”“王五!你过去在人间诡计多端,陷人于不义,判你到十四层地狱受苦十年!”排列在
: 最旁边的是赵六,阎罗王毫不留情地出口就说:“赵六!你到无间地狱去吧!”
为什么人间都已经进步到当事人进行主义、起诉状一本制度、交互诘辩、
无罪推定、罪刑法定主义了,地狱还在用最原始的揪问制度啊?
是因为刑法大师、刑庭法官、律师死后都上西方极乐世界,所以地狱的刑法法学
不彰吗?(以律师来看不太可能会有这种结果吧?)
如果有一天乡民不幸到来到地狱,跟阎罗王说:“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行使
缄默权。”不知道会怎样?会被直接丢到第18层吗?
有没有地狱的刑法法制很落后,国会副议长还很相信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