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Eggs (鲁蛋)》之铭言:
: 转自
: https://www.dcard.tw/f/all/p/550802?ref=android
: 我是个很喜欢跳舞喝酒的女孩,每周都会去夜店放松认识新朋友,我也没有想隐瞒的意思
: ,但我的学校生活还是很优秀的,课业欧趴,也是社团干部。
干好厉害 但课业跟常去夜店有什么关系呢?
好像自己先把"去夜店"这件事视为"不好"、"乱"、"观感不佳"的地方,
然后再阐述自己课业表现优异,展现出自己出淤泥而不染?
希望是我脑补惹,但我有感觉哇哈哈。
: 在某次的迎新活动,我担任队辅,我的伙伴是A,A喜欢运动,喜欢唱歌跳舞,是个迷人的
: 阳光男孩,我们的关系很快就变得暧昧,活动结束后还是常常出来约会,有一天他却突然
: 消失了。
有睡过叫暧昧啦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那玩3P是点头之交吗?
: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A男的其中一朋友B与我在夜店有一夜之缘,他告诉A我是个爱上夜店
: 的婊子,他睡过我
放心啦,清者自清,虽然以世俗的眼光来看,B男说得没错又中肯,
但你课业这么棒,相信你不会是婊子。
: 平常生活正常,去夜店放松,在单身的时候解决生理需求的女孩就是婊子,而像B做过跟
: 我一样的事情却能义正严词的指责我,甚至让我错过一段感情,却没有人说他什么
: 我只是和很多男生一样喜欢去夜店而已,为什么就是婊子?
就我来看,去夜店找人解决生理需求,只要两情相悦、年龄符合,我想都没错,
但这是就法律来看,
以世俗的眼光会觉得男生是玩咖女生是婊子。
但我佩服的是,既然玩,就不介意旁人怎么说的人,
这不就是书商常讲的:进厨房就别怕热
一样的道理,
明知有可能有这种后果,等到了才在那儿抱怨,
敲好笑derXD
去夜店交新朋友就我来看=去妓院相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