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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 将享上海“准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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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给予台湾民众的“准市民待遇” 图/联合报提供
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主任汪友华透露,“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可
望今年底前完成立法并实施,未来在上海的台湾民众将领先外商、港澳居民及大
陆其他卅个省市区民众,享有“准市民待遇”,台湾民众在就学、就医等方面的
权益,都将等同上海市民。
今年七月廿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
(草案)”,这项规定最受瞩目之处在于首度提出给予台湾民众“准市民”待遇
,针对台湾民众较为关注的子女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赋予台湾民
众与上海市民同等待遇。
该法规草案还规定,不仅台商本人,包括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在上海
合法就业的台湾民众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享有此项优惠待遇。
目前大陆卅一个省市区已有十七个订有地方性台商投资保护规定,上海则是第一
个赋予台湾民众“准市民待遇”的地区。由于上海聚集众多来自世界各地及大陆
各省市人士,在资源有限下,外地人在医疗、子女就学等民生领域无法享有与上
海市民同等的待遇。
上海台协副会长、上海博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世明指出,这项独厚台湾民众规
定传出后,不少外商,尤其是大陆其他省市民众是很有意见的。
不过,汪友华十二日在一场台商座谈中表示,目前上海台资企业已超过一万家,
居住在上海的台湾民众约达卅万人。其中,台生将近九千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
学生约五千八百人,上海已经成为台湾民众在大陆工作、创业、生活的聚集地,
提出这项规定目的,是希望能让台湾民众更好地融入上海。
汪友华透露,上海市人大本月会进行二审,有机会在今年底前完成立法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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