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大陆指挥台湾警察?法务部:认知偏差
3.完整新闻内文:
针对媒体报导,高雄市盐埕警分局接获大陆地区广东省某县之基层派出所寄发的公函,内
容为转送台籍人员在当地犯罪的拘留通知书,迳自解读为大陆公安指挥我警方办案,法务
部认为,媒体偏差之认知恐有误导民众之嫌,今晚发布新闻稿澄清,强调这只是大陆派出
所搞错程序的个案,两岸司法互助是本于尊严、对等、互惠原则进行,请各界放心。
法务部新闻稿表示,为加强对两岸往来人员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维护人民权益,两岸
就已方人员在对岸遭受人身自由之限制时,应依“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与“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文件)”,在最短时间内
通报、通知对方相关讯息,以迅速转知家属,确保人员之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维护国人
权益发挥了积极正面的意义。
新闻稿指出,从协议签署6年来,双方已相互通报逾7300件,法务部与陆方主管机关议定
处理模式,并授权我方刑事警察局等司法警察机关执行相关作业。在此庞大且密集的通报
、通知作业中,一切依规定处理,并无相互矮化之情事。此次大陆基层公安机关(派出所)
嘱请我方警察机关转送拘留通知书未依协议程序操作,系单纯事务执行上之错误,我方接
获机关仅须依程序转知刑事警察局,循授权窗口向陆方反映改正即可。观诸其内容无关于
案件之实质侦办,何来上下科层之指挥关系?如过度解读,不仅无助于家属对通报、通知
讯息之需求,误导国人观感,更影响两岸司法及警察机关间为执行人身自由通报、通知作
业所建立之信赖关系。
法务部强调,两岸间依据协议所为之各项合作,均严守协议架构,本于尊严、对等、互惠
原则进行,期能有助于台湾之整体利益并建立两岸司法及警察机关间之稳定关系,请国人
放心。(中时即时)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12003938-260402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