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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男嘿咻少女 竟辩不忍害幼苗临阵脱“套”
2015年09月12日00:03
1名仍在就学的朱姓男子,带14岁的跷家少女到旅馆嘿咻,东窗事发后,朱男坦承有带少
女去旅馆,但否认发生性关系,辩称,当天少女洗澡后主动索吻、挑逗他,害他的生殖器
勃起,产生了生理反应,就在他戴起保险套准备就绪后,突然想到少女年纪还小,不想伤
害幼苗,就取下保险套没有做,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朱男鬼扯,依与未满16岁少女为性交罪
将朱男起诉。
检警查出,18岁的朱男,去年9月间透过网络交友软件“BeeTalk”认识14岁的少女,不久
,少女跷家找朱男,朱男带少女到万华的旅馆,2人在旅馆过夜并发生了性关系。少女的
母亲见到女儿彻夜未归,辗转找到朱男,并请朱男带少女回家。
当少女返回家后,其母询问2人是否有发生性关系,一开始少女还否认,但母亲回说“你
现在是危险期,我不知道该不该帮妳买事后丸”,少女也怕怀孕,将事情原委告诉母亲,
其母则要女儿想想是否要提出告诉,并由女儿决定,少女想了又想,决定不对朱男提告。
同年10月间,少女因为又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社工介入调查,并得知少女还曾经与朱
男发生性关系,因此将朱男函送法办。
台北地检署开庭时,朱男坦承知道少女的年纪,也承认因为少女不愿意回家,有带她到旅
馆过夜,但否认有与少女发生性关系,辩称,当天进到旅馆后,少女洗完澎澎后就爬上床
主动又亲又吻他,他禁不住诱惑身体起了反应,害他生殖器勃起,当他戴上保险套准备嘿
咻时,突然想到对方才14岁,不想伤害幼苗,理智战胜情欲后,决定取下保险套,因此没
有与少女发生关系。
但检察官从少女的证词,以及原本少女不愿意提告,最后是社工主动发现报警查办的过程
,认定少女的证词可信,朱男的脱掉保险套的辩词显不可采,因此依法起诉。(吕志明/
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912/689876/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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