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胡比乱比。
不过我还是得提醒大家一件事:
这个主嫌徐志浩没被判死,原因是死者方芳的父亲,
收了徐家几百万的买命钱和解!
当然,刑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当你已经收了对方的钱,也表示要"原谅"对方了,
那法官自然也没办法判死...
想想也很可悲,女儿一条命(还是被人家当猪一样割喉放血放到死),
父亲几百万(好像是两百万)就把她卖掉了,结果出来替方芳抱不平的,
反而是她的一位阿姨惠文;
阿姨比父亲更重视这个女孩,这到底是怎么了!
p.s.: 惠文阿姨是我的恩人,因为她是台湾第一位引介"与绝望奋斗"故事的人,
我也是受她的影响,才开始重视这方面事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