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土地现值:主要是作为土地增值税的课征计算之用,
属于交易税,只有在非继承或遗赠为登记原因的不动产移转时才课
征。理论上公告土地现值应该以“比较法”为主。
公告土地现值是为了课征土地增值税,在于去除地主不劳而获
,实现涨价归公,故公告土地现值应趋近土地市价。
二、公告地价:主要是作为地价税的课征计算之用,属于持有
税,每年课征一次。理论上公告地价应该以“收益法”为主。
公告地价是为了课征地价税,应考虑地主之负税能力。负税能
力主要依据土地收益大小,而收益地价即反映土地收益大小之地价
,故公告地价应趋近收益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