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来源: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9乌醋2味噌掺过期品 食药署:13日午夜下架完毕
3.完整新闻内文:
老字号工研醋惊爆代工厂“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新品混掺过期品,食品药物管理署
昨晚公布问题产品清单,制造日期2014年1月至今年4月21日的9项工研乌醋、2项味噌产品
中标,业者须在13日午夜前通报并下架完毕,否则最高开罚300万元;该署坦言,这只是
初步结果,仍可能有新增未爆弹。
问题产品包括工研乌醋(300ml、600ml、5l)、工研素食乌醋(300ml、600ml、5l)、工
研高级乌醋(300ml)、工研特浓乌醋(300ml)、工研桌上特级乌醋(150ml),有效期
限皆为3年,另有工研豆瓣酱(300g)、工研味噌豆瓣酱(9kg),两产品效期为1年。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上述疑似问题产品是士林地检署通知的最初步资
讯,不排除品项有新增可能,该署将与地检署随时保持联系;另外,已通令各地卫生局须
要求业者在9月13日午夜前必须通报并下架完毕,若未依规定执行,依《食品安全卫生管
理法》可处业者3万到300万元罚锾。
王德原说,该署8月6日配合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并会同新北市卫生局赴工研醋代
工厂“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搜索,结果在冷冻库查获13箱共39公斤没标示有效日期的
味噌,另于生产区走道查获报废品4项醋及7项味噌,共311.5公斤,当天已全数封存,台
北市调查处另在现场扣押相关证物并带回7人侦讯。
昨食药署再度配合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到大醇厘清案情,检察署并扣得公司会议纪录等文
件,全案朝诈欺罪嫌扩大侦办;但2次赴大醇都没有在现场看到掺入逾期品的具体事证,
直到昨晚,食药署才获通知11项产品清单。
王德原表示,若确定业者将通路商退回逾期品重新再制,将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产品没入销毁,并处6万至2亿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将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中时
即时)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10005807-260405
5.备注:
该署坦言,这只是初步结果,仍可能有新增未爆弹。
2次赴大醇都没有在现场看到掺入逾期品的具体事证?
政府这样办事!搞得人心惶惶这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