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4岁少女还拐她离家 恶狼判刑2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40479 自由 2015-09-10 16:16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陈姓男子于前年8月与未满14岁少女小美(化名)发生
性行为,因小美担心怀孕,陈男竟将她拐出门,长达9天,期间小美趁机传:“救我!”
讯息给朋友却被陈男发现未果,所幸检警循线揪出陈男:新北地院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
女子性交、略诱两罪,判刑2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102年间,当时国二准备升国三的小美因聚会结识陈男,同年8月6日两人相
约见面,前往小美住处聊天,当天两人你情我愿发生性行为,不过,小美因担心怀孕,又
怕被母亲责骂,陈男竟趁此时,以寻找朋友“炎哥”为由拐小美出门。
不料,小美出门后本欲返家,陈置之不理,还带她到桃园朋友家寄宿,拿走小美手机,不
让她与外界联系,小美趁机传短信给朋友:“救我,你明天可以在中午之前到桃园火车站
吗?我需要你帮我,拜托。别打来这是他手机,我偷传的”陈男发现后传:“没事了”给
小美友人。
同年8月9日,陈男带着小美搭车到台中一间摩铁过夜,生活起居都被陈男监控,无法求援
;所幸小美母亲怀疑她遭人诱拐向警方报案,经调阅附近监视器,发现陈男及小美身影,
也将影像贴上网络,希望网友能帮忙协寻。警方调出通联纪录,同月15日顺利在桃园寻获
小美。
小美指控当时遭陈男强行性侵,检方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陈男,法院审理时,陈男
虽坦承发生性行为,否认强行性侵,并强调小美同意与他一起外出。
合议庭综合判断,陈以诈欺不正当手法,略诱小美出门,至于性侵部分,两人发生性行为
后,小美哥哥曾返家,3人相处长达半天,小美却没求救,晚间还与陈男外出访友,与被
强制性交被害者反应不同,又无其他证据,认定强制性交证据不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