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刀抵住士兵 士官长判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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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15-09-10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耀武扬威?南投县集集镇陆军兵工整备发展中心的志愿役潘姓
士官长,前年汉光演习期间,2度用手勒住卓姓一等兵的脖子,用刺刀抵住卓男的胸膛,
另以“智障”等语辱骂佟姓下士,用手臂勒住佟男脖子,手持钉书机作势要钉脸部,法院
审理时他宣称是开玩笑,当庭向2人道歉,台中高分院认为他有悔意,以触犯刑法强制罪
判刑5个月,宣告缓刑2年,给他自新机会。
高分院判决书指出,潘男(前年11月退伍)前年4月汉光演习期间,在集集兵整中心的管
制室内,2度以手臂勒住卓姓一兵脖子,俗称“架脖子”,时间约1分钟,卓男痛得大叫
:“很痛,不要这样。”潘男放开后又持未开封的刺刀抵刺卓男胸膛与腰部,卓男吓得不
敢动,他与旁观的士兵于法院中作证说,感觉士官长是在开玩笑,但玩得太超过。
架脖子、拿钉书机要钉脸
同年6月间,潘男又在管制室内,先以“白痴”、“笨蛋”、“智障”等语辱骂佟姓下士
(未提出公然侮辱告诉),再用左手臂勒住佟男脖子,右手持钉书机作势要钉脸部,时间
也是约1分钟。
潘男在营区内的上述恶行,被卓男向军事检察官告发,法院审理时,潘坦承并辩称是开玩
笑,当庭向2人道歉,台中高分院认为,潘男的行为尚未达到陆海空军刑法第44条的“长
官凌虐部属罪”程度,但也妨害士官兵行使人身自由的权利,不过,他已道歉且有悔意,
依刑法强制罪判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宣告缓刑2年,让他能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