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少女躲警狂飙酿死亡车祸 警:你们自己选

楼主: allbs (喵呜)   2015-09-10 08:29:03
※ 引述《kevinet7410 (好爽好爽)》之铭言:
: ※ 引述《BillRussell (比尔‧罗素)》之铭言:
: : 巡佐文章表示,他在警专上课时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认为警方追车不只是因为
: : 驾驶违规,而是他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文末更说,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若是
: : 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察、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
: :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此话一出,许多网友纷纷
: : 表示支持。
: 就是因为违法才有人权...
: 虽然加速冲撞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
: 不过身为公务员的警察更应该要符合比例原则
某日,警方在执行勤务时,发现前方民众未戴安全帽
警方发现并鸣笛示警要求对方停下,对方反而加速逃逸
警方追捕,对方因超速、闯红灯酿死亡车祸
新闻标题:____躲警狂飙酿死亡车祸 警:你们自己选择的
填空题:下面哪些状况会让您觉得警方做的对,应该给予褒奖
1.北一女学生
2.巴嘎冏
3.全身刺青的孝顺男子
4.女的巴嘎冏
5.赖清德
6.三宝
7.奸杀少女的通缉犯
8.偷车惯犯,车子还不是他的
9.吸毒者
10.名模/小模
11.八卦版主
12.警察
作者: kd124   2015-09-10 08:30:00
13. 马__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5-09-10 08:31:00
士达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5-09-10 08:31:00
以上皆是
作者: pchs80309 (80309)   2015-09-10 08:31:00
14.扁
作者: wakenpig (wakenpig)   2015-09-10 08:31:00
全部吧?
作者: bloodartanis (阿特尼斯)   2015-09-10 08:31:00
以上皆是
作者: apostleship (十月心)   2015-09-10 08:32:00
以上皆是
作者: phix (88)   2015-09-10 08:38:00
怎么没肥宅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5-09-10 08:43:00
史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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