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新闻] 少女躲警狂飙酿死亡车祸 警:你

楼主: vega790205 (vega )   2015-09-10 05:55:36
※ 引述《kevinet7410 (好爽好爽)》之铭言:
: ※ 引述《BillRussell (比尔‧罗素)》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Nownews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少女躲警狂飙酿死亡车祸 警:你们自己选择的
: : 3.完整新闻内文:
: : NOWnews今日新闻 2015年 09月 09日 12:09
: :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 : 高雄市新堀江商圈附近,日前发生一起死亡车祸,2名少女因无照骑车又没戴安全帽,看
: : 见警方取缔竟跑给警察追,最后撞上一部Mini轿车,其中驾驶吴姓少女四肢擦伤,左脚骨
: : 折,后座陈姓少女因颅内出血,伤势严重,7日下午2时宣告不治,对此,新店碧潭派出所
: : 巡佐施富国在脸书上发文,文章一PO出,引起网友们大肆讨论。
: : 巡佐文章表示,他在警专上课时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认为警方追车不只是因为
: : 驾驶违规,而是他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文末更说,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若是
: : 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察、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
: :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此话一出,许多网友纷纷
: : 表示支持。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9/09/1808594
: : 5.备注:
: : 违法谈人权? 怎么有的人老是不讲究事情的本质 天天死者为大呢?
: 就是因为违法才有人权...
: 虽然加速冲撞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
: 不过身为公务员的警察更应该要符合比例原则
: 因为掌握公权力的你们比一般小老百姓更有权有势
: 不能因为你们爽怎样就怎样
: 法律才由此而生 要不然为什么杀人的人不直接枪毙就好了
: 看到警察公然讲出这种话 唉 我国警察的法治教育真是令人堪
看到这篇回文以下的留言我也堪忧
以这些人的标准真的
去318那些人被干掉刚好而已
“依法行政何错之有“
警察讲这种威权时期才会有的发言就算了
民众还一堆人支持
有病啊?
不管是交通违规跟无照驾驶都罪不至死
拍照开罚单就好了
怎么 看到妹就兴奋开车追他喔
作者: beck110   2015-09-10 05:57:00
很多警察只喜欢追短裙辣妹,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 TFFs (TFFs)   2015-09-10 05:57:00
你可以去翻翻昨天讨论的回文 有你要的回答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5-09-10 05:58:00
逻辑好一点,搞懂本质再来战(挥手+呵欠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9-10 05:59:00
当然罪不致死,但她们是自己撞死又不是警察处决
作者: seal998 (伪善的流沙)   2015-09-10 05:59:00
讨战不是罪,但是钓鱼前请用心
作者: TFFs (TFFs)   2015-09-10 06:00:00
前面才有一篇幻想运毒的
作者: max006 (寂静的歌声)   2015-09-10 06:01:00
停下来给警察开单你会死?
作者: sagem29 (YF 的 杀菌)   2015-09-10 06:07:00
自己找死 跟 被逼致死 有分清楚吗?
作者: togs (= =")   2015-09-10 06:07:00
确实发言可以更慎重点 但这件事警察没啥错
作者: junjiang (Sylvia)   2015-09-10 06:11:00
呵~逻辑真的要好一点,妳停下来受检,并不会被枪毙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9-10 06:14:00
她不会停下来乖乖领罚单喔又不是警察撞死他追逐拦车本来就是警察的权限
作者: newtana (newtana)   2015-09-10 06:15:00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无涯)   2015-09-10 06:21:00
可悲 逻辑真差
作者: kenuser (玩耍时间)   2015-09-10 06:24:00
看到你的回复才真的令人担忧
作者: epsonck (Epson)   2015-09-10 06:26:00
国中开学了吧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9-10 06:29:00
请问如何用眼睛确定他不是刚抢劫完的?或没做其他的坏事?
作者: carzyway (阿宇)   2015-09-10 06:29:00
……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无涯)   2015-09-10 06:37:00
你完全没有现代法治的概念
作者: tpc118 (118GO~)   2015-09-10 06:44:00
恭喜你得到一堆欺善怕恶的警察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9-10 06:47:00
谁跟你说盘查就是确定ok啊?你自行脑补吗?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5-09-10 06:49:00
你都能脑补警察追他,所以她才跑,怎么不脑补她是想自杀所以闯红灯^^
作者: ceremonial (小市民)   2015-09-10 06:50:00
如果不是反串的话真的令人担忧啊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5-09-10 06:51:00
仇警的想黑警察就直说(虽然一直很黑),不用屁一堆啦
作者: fuccwoman (帅的乱七八槽)   2015-09-10 06:52:00
那天你需鸽子时就别再事后诸葛鸽子为什不积极帮/救你同理可証 就别向阎罗王靠杯为什医护/鸽子/救难的没帮你
作者: lattecake (冰拿铁的夏天)   2015-09-10 07:05:00
……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9-10 07:05:00
他们就是要故意混淆【交通违规】跟【刑事诉讼】
作者: imjeffreylee (昌)   2015-09-10 07:08:00
为反而反吗
作者: hickay (要有原则)   2015-09-10 07:13:00
警察是在后面跟,要追早就追到了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5-09-10 07:23:00
三好+一好...
作者: takeashot (shooter)   2015-09-10 07:35:00
不要什么都无限上纲讲威权 所以依你的逻辑以后警察看
作者: q92733tw (深蓝孤寂)   2015-09-10 07:35:00
哈哈 楼主很可爱喔
作者: polo5615 (谜糊虫)   2015-09-10 07:36:00
...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9-10 07:39:00
作者: s9122405 ( ~ 带刺的天使 ~ )   2015-09-10 07:50:00
乖乖停车配合就不会死了
作者: tikal0904   2015-09-10 07:52:00
作者: rave760422 (防水抓漏哥)   2015-09-10 07:52:00
徐志皓
作者: saipipi (雷神)   2015-09-10 07:57:00
不知道怎说你,替你爸妈感到悲哀,有病
作者: cscst (cscst)   2015-09-10 07:58:00
原po跟短裤妹是同款人吧
作者: gta42012 (Webb)   2015-09-10 07:59:00
看到你的回文我更堪忧
作者: yohan0219   2015-09-10 08:05:00
唉,加油好吗?
作者: dragonne (烂人)   2015-09-10 08:05:00
今天是短裤妹才在那边吵,巴嘎囧逃跑自撞死亡就死有余辜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5-09-10 08:12:00
放任他 下次他违规就有可能害死别人
作者: kenlll (游星)   2015-09-10 08:15:00
警察不追 等以后无照酒驾的随意横行撞死人吗?
作者: pantw (观音嬷.com)   2015-09-10 08:16:00
作者: otld (自闭的过动儿)   2015-09-10 08:18:00
他不要跑不就没事了 顶多就收个罚单而已
作者: samlive   2015-09-10 08:19:00
干嘛跑,你跑警察反而会认为有问题
作者: roygaga (罗伊嘎嘎)   2015-09-10 08:19:00
再跑
作者: eflove43 (11月的周董)   2015-09-10 08:21:00
罪不致死没错,但是是死者自己选择加速逃跑的
作者: Justlan (så–µ)   2015-09-10 08:21:00
你的观念才让人担忧
作者: sake   2015-09-10 08:25:00
前段正确,后段错,有叫你跑吗?根本咎由自取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09-10 08:27:00
因为死了一个人所以才这么理盲吗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9-10 08:32:00
作者: apostleship (十月心)   2015-09-10 08:38:00
逻辑真有问题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09-10 08:38:00
( ′︿`):( ′﹀‵)/︴<>< <>< <>< <>< <>< <><
作者: djyunjie (奉公守法好国民)   2015-09-10 08:40:00
( ︶︿︶)_╭∩╮
作者: onlymes (cheerup)   2015-09-10 08:41:00
恩恩
作者: evelyn055 (绮希)   2015-09-10 08:45:00
执法过当还依法行政咧 扯一起超可笑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5-09-10 08:46:00
是被法官判死刑喔?还罪不致死咧...你知道你在讲什么吗?
作者: evelyn055 (绮希)   2015-09-10 08:48:00
我指318的争议是执法过当 这个明显就自己心虚爱跑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9-10 09:09:00
以后拍照告发通通拘役2天
作者: king181239 (我是消夜)   2015-09-10 09:30:00
哈哈哈,以后警察在局里泡茶就好,等别人拍照就好
作者: ajeroboy (阿乐)   2015-09-10 09:34:00
有点厉害 呵呵呵呵呵
作者: ss835658 (圆火球)   2015-09-10 09:53:00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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