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妳的死是自己选的” PO文警fb被洗板

楼主: lave2002 (无相 b)   2015-09-09 16:18:21
台湾法治教育 不只是民众不足
连员警的法治教育都不足
警察仗着依法行政 就能开外挂
跟马英九一样 只要依法行政
其他法律限制都可以不用顾虑 通通免除
依法行政背后最重要的是比例原则
今天一个闯红灯的小朋友你一直追她
然后跌倒死亡 最后怪小朋友 这样对吗?
小朋友的苛责程度 有到这么重吗?
连杀人的小朋友社会都能给机会再教育
违反行政罚则小朋友 一句依法行政 责任全推光 警察还真好当
当然要分辨有无犯罪很难 但是要分辨大人小孩很容易吧
警察连分辨大人小孩都不会 怎么依照比例原则追缉也不清楚
这样还当什么警察勒
个案有个案的因素 要依据个案来处理
这个追缉小朋友案例 明明就过当
结果拿追缉成人犯罪来当挡箭盘 再用依法行政包装 成自己无辜样
结果一堆人按赞 真是无言到极点~!
※ 引述《gostjoke (鬼笑话)》之铭言:
: 苹果新闻
: “妳的死是自己选的” PO文警fb被洗板
: “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新北市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国,本周日在脸
: 书评论高雄警方追赶无照闯红灯、出车祸伤重不治的短裤妹,引起正反热烈讨论。施富国
: 脸书被支持者赞声洗板,直呼:“警察之光,以你为荣!”
: 施富国文章在网络转发热议,友人在其脸书转贴相关报导,留言:“不止一家媒体报导了
: ,可见你讲出基层的心声,但是上面长官能懂吗?支持你,也支持认真执勤的警察(*
: `?*)”
: 网友留言:“谢谢施富国巡佐,写出我们警察的精神,维护更多用路人、良好市民的权益
: ,更捍卫了尊严。”他则在脸书回复:“希望能借此认真探讨警察的真正公权力跟民众的
: 守法观念提升。”
: 其实这已不是施富国脸书文章第一次被热议。今年4月,有民众投诉台中警员稚儿到派出
: 所探班,质疑台中警员不一样 执勤还可携眷!?当时大批警员与网友声援,在脸书成立
: “我要找爸爸 - 妈妈”社团,当时施富国即放上一对儿女的探班照,还说:“我们的把
: 拔在新北的碧潭派出所,我们最喜欢去看他穿制服的模样了!”捍卫警员权利与尊严。(
: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09/687999/
: 鬼岛法官表示 : 执法过当 违反比例原则
作者: raycyrus (QQ)   2015-09-09 16:19:00
失败
作者: segio (初华)   2015-09-09 16:19:00
停下来给警察开单有那么困难?还是教育小女孩可以无照驾车?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5-09-09 16:19:00
不能追?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5-09-09 16:20:00
阿不就不能追好棒棒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09 16:20:00
年轻就不会犯罪?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9-09 16:20:00
国家充斥着成千上万冷血的军公教人员 难怪台湾衰败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09-09 16:20:00
结果你这篇证明了你法治教育真的很失败
作者: k86155 (肉郁)   2015-09-09 16:20:00
在追的时候谁会知道她几岁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5-09-09 16:20:00
跌死是警察害的? 还是自己心虚狂飙?
作者: doit3210 (gogog)   2015-09-09 16:20:00
如果地点换到美国…可能是被警车撞飞?
作者: staristic (ANSI lover)   2015-09-09 16:21:00
啊就停下来吃一张罚单是很困难吗?违规吃罚单不行吗?
作者: tom928 (小飞象)   2015-09-09 16:22:00
反串失败
作者: r7698 (Ros)   2015-09-09 16:22:00
好棒棒 帮你补血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9-09 16:24:00
别反串成法律嘴阿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09-09 16:25:00
废到笑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9-09 16:25:00
追犯人没有违反比例原则啊
作者: coqqwa (小杰)   2015-09-09 16:26:00
看到警察就跑,这不管几岁都很怪吧?教育失败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9-09 16:29:00
又在跳针比例原则
作者: RAY1203 (阿睿)   2015-09-09 16:30:00
废到笑
作者: Dimios (DIM)   2015-09-09 16:33:00
一眼看出年纪 你好棒喔
作者: QuendarT (暗室里的身影)   2015-09-09 16:33:00
比例原则无限上纲 科科
作者: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5-09-09 16:34:00
犯罪不就是行为导致犯罪吗? 你知道上下位概念吗?
作者: BillRussell (比尔‧罗素)   2015-09-09 16:34:00
这篇看得出来我国的法治教育不能等
作者: vincentsoon (罗汉果)   2015-09-09 16:36:00
支持你的想法
作者: Kuo370 (郭大婶)   2015-09-09 16:36:00
废到笑
作者: kuoht (开司你)   2015-09-09 16:36:00
马后炮~假如追到贩毒啦K的呢~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09 16:36:00
废文 你怎么不去算命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9-09 16:36:00
小朋友就不会是犯罪 ? 神逻辑
作者: xaing1004 (雷姆我老婆 速霸陆滚)   2015-09-09 16:37:00
这篇证明了 你爸妈有教好你吗?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09-09 16:38:00
很明显的 这篇揭露了我国根本没有法治教育
作者: yoyoman001 (抱歉,我专发废文。)   2015-09-09 16:38:00
原来无照可以骑车 受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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