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限不够,借朋友的帐号回文。
-
我是这个新闻写的被害者。
昨天是朋友传了苹果的网址给我,说我上新闻了,
所以我看了苹果,也看了壹周刊和ptt。
“好好笑。”
“白痴无误。”
“欠人X的母猪。”
“干嘛!睡觉不锁门…不是要等男人进来吗?”
“所以这个就是女生自己的问题,因为她自己门忘记关,才让陌生人有机会。”
“这女生是白痴吗!当作治安很好喔。”
“不锁门怪谁?”
有些人也说,一定是约的,不可能这么凑巧;
除了以上,八卦版上的大家搜的到我就不说了。
这件事有些点我想解释清楚
我们这栋有三层楼,第一道通往楼梯的大门从我搬来这里一年多以来,不曾上锁过,
可能因为住户进出都一定会经过这个门,可能因为惰性觉得方便所以就索性不锁。
第二个,我们这层楼大门,这层是有时会上锁,有时不会,原因如上。
但我有几次经验是我上锁过,但下次出门会发现又打开了,只是当下我也没多想什么。
第三道门是我房门,我住的这层楼有八户,几乎全部都是我的朋友,
也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我也因此掉以轻心;
还有我从小住在乡村的三合院,我们家几乎是完全都不锁门的,所以我也没锁门的习惯。
我对锁不锁门这件事,是没那么在意的,
我有时会锁有时忘了就没锁,因为我没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
后来发生这件事,我才意识到
没 锁 门 没 保 护 好 自 己,
是 我 没 自 己 没 做 好 的 地 方 , 我 知 道 了 。
但 我 不 认 为 , 这 件 事 是 我 的 错 。
新闻里写“脱光后跳上床乱摸”,事实是,在这之前我就已经醒来,我在睡眼惺忪时,
就看到一个裸男站在我床头,对着我自慰,因为我没完全张开眼,所以他没发现。
在当下,我不敢马上大喊救命,是因为我不知道他是否携带武器,
我很害怕,不敢轻举妄动。
后来的事就不阐述了,大概是新闻写的那样。
我是真的完全不认识那个男生,他看起来很年轻,
走上法律程序后才发现他只大我两岁,得知他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也不住附近。
当天早上,他有吸毒,而且是混药的,其中包含了fm2。这件事是随机犯案。
事情发生后,我有整整一个月多,
每天在走路、在上课、在社团,只要是空闲了,我脑海出现的都是他站在我床头,
对着我自慰的画面。后来,我去做了心理辅导,做了治疗,这件事才逐渐好转。
不过,我有时还是会想起这件事,我知道这是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事。
但我想,该告的该做的,我都做了,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要选择原谅他,因为我还想要相信人性是善良的。
这件事有我自己没做好的地方,没关系,就作为警惕,以后要记得做好就好。
你无法预知谁会伤害你,但你要懂得保护自己。
刚好我前几天收到案件起诉书,我也想说已经快半年了,事情就这样落幕就好了。
但昨天看到了关于那些抨击我的,让我觉得很低落,
我不懂为什么那些人要这么说我?凭立场什么讲这些话?
这件事对我来说已经过去了,就算我昨晚也想过别去在乎网络上的舆论,
也不必要跟陌生人认真,因为他们不知道事实,
而且隔天这就是则过眼云烟的新闻了吧?
但想了一夜,我还是决定回文了,我不是要讨拍,
因为我想,一定不会只有我一个人看到自己的新闻出现在这里,
但请你试想,你的言论会给被害者带来什么,
不是每个被害者都能乐观、不以为意的看待这些事情,
我只希望大家回文前能多一点同理心。
这篇文很长,谢谢每个看完到的你。
※ 引述《ipipwrong (Guess)》之铭言:
: <苹果>
: 一名24岁的李姓男子,今年4月17日开车乱晃,在新北市淡水区一块空地停车,步行路过
: 一栋公寓,发现一楼没锁门,而摸上二楼,随意开启一户大门,竟也没上锁,李男进去后
: 见一名貌美女大生在睡觉,竟起色心,脱光后跳上床乱摸,女大生惊醒,李男企图性侵,
: 但女大生奋力反抗,李男担心事迹败露而落跑,女大生也报案抓色狼。
: 检警根据李男遗落在女大生房间的汽车遥控器,找到李男车辆,李男被逮后坦承犯案,称
: 自己原本只是无聊乱晃,但意外看见女大生在睡觉,突然“兴致就来了”,才会犯案,士
: 林地检署依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李男。
: 起诉指出,被害的女大生22岁,在外租屋,案发当晚一如往常的睡觉,不料却突然被李男
: 惊醒,还惊见李男一丝不挂,女大生吓得大喊“救命”,但李男竟企图强脱女大生衣物性
: 侵,女大生抵抗挣扎,李男才捡起自己衣物落荒而逃,却留下车子遥控器,被警方循线逮
: 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