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短裤妹被警追送命 警“妳自己选的”

楼主: s910443tw (CHUBBY)   2015-09-09 09:28:15
※ 引述《hellohsing (不懈)》之铭言:
: 苹果日报 http://0rz.tw/eEAre
: 短裤妹被警追送命 警“妳自己选的”
: 2015年09月09日07:40
: 日前因高雄警方追赶无照闯红灯、出车祸伤重不治的短裤妹,引起热烈讨论,对于警方执法
: 行为更是争论不休。
: 在新店碧潭派出所担任巡佐的施富国,也针对此事在脸书发文。他在文中表示,在警专上课
: 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他认为警方追车不是他违规,而是怀疑他是“犯罪嫌疑
: 人”。施富国保守估计,制服警察巡逻查获案件中,有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
: 施富国表示,一直以来长官总是要他们遇单纯违规别追车、事后举发就好,让他不禁反问长
: 官、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要如何区分“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
: 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 施富国也说,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认为如果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
: 察、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
: 依法行政何错之有?”。(叶国吏/综合报导)
: 警察就该依法行政。
警察依法行政很好阿
那学运打人是哪条法?
现在有些基层员警很爱讲自己多无辜只是依法行政
阿你有学依法行政那你有没有学比例原则
阿我忘了警专的水准就是这样^_^
整个警界的表现真的不要怪大家看对你观感不好
一点法治观念也没有
遇到事情就真的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吗?被踢爆就拿人民赋予的你权力当挡箭牌
每天讲法
所谓的法你们又懂多少?
真好笑阿 书读的少就多去进修
不要老是搞洗白这招
现在不管是警政署的官方粉丝专页 还是靠X警察 或是一些员警自己经营的粉丝团
其法治观念薄弱的让人想笑阿
一付 我是警察 你们都要听我的 我是警察 我很可怜所以你们还是要听我的
我只是依法行政 打人什么的都是你们这些暴民的错
真可笑
希望小英上来好好清洗一下警界
至少送他们去进修上课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9-09 09:29:00
这篇如果不是反串的话,大概就是在秀下限了
作者: exhentai (哭哭熊猫)   2015-09-09 09:29:00
暴民本来就该被镇压,当国家没王法拉?
作者: Howard61313 (好饿)   2015-09-09 09:29:00
打群众是错的,不表示追捕犯人也是错的,两者要分开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5-09-09 09:29:00
又不是同一个警察,这样混在一起骂的逻辑在哪
作者: evic1224 (瓜瓜)   2015-09-09 09:29:00
不要扯在一起
作者: Pocer (就4论4)   2015-09-09 09:30:00
就事论事学过吗 你也要去进修上课吧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09 09:30:00
0分
作者: jubel (木亟缶夬金戋)   2015-09-09 09:30:00
维持社会秩序镇压暴民有何不对?
作者: jimrex12025 (万能麦斯)   2015-09-09 09:30:00
这么早就上来反串PO文喔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5-09-09 09:30:00
就像你这种水准不代表全台湾人一样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09 09:30:00
柯P都说没问题了 你在大声什么啦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5-09-09 09:30:00
你知道美国的警察你不把手举起来 可以直接开枪的吗?
作者: kenro   2015-09-09 09:32:00
又是这种胡扯的
作者: zapzone (WADE WILSON)   2015-09-09 09:32:00
原po 秀下限 秀惨了~~~
作者: mikachuwo (咪咔啾唔)   2015-09-09 09:32:00
你也该去重修国文了
作者: Orstor (..)   2015-09-09 09:32:00
警专的可能连你打的这篇中文都不ㄧ定有能力读完
作者: omage ( )   2015-09-09 09:33:00
这篇文没说错,今年反课纲到最后,柯p下令警察不准动手时,靠北警察就出来靠北柯p了
作者: r7698 (Ros)   2015-09-09 09:34:00
混在一起讲 好棒棒哦!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鹅...)   2015-09-09 09:35:00
你法律很好喔 知不知道什么叫不当连结
作者: touhou8426 (野生的猫)   2015-09-09 09:35:00
国文老师常常请假还是你常跷课对吧
作者: jackie0414 (哇哈哈)   2015-09-09 09:35:00
所以你一个月赚多少钱?
作者: john50710 (孙胖)   2015-09-09 09:35:00
推,那个判断标准本来就可笑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5-09-09 09:37:00
非法占据公署,强制执行有问题吗
作者: virustt (钱永远不闲多)   2015-09-09 09:37:00
水准高就去警大不是去警专了 警专期待他会有水准是你的错
作者: lolicat (猫雨果)   2015-09-09 09:37:00
打人和抓违规混在一起讲?我建议你也去进修一下
作者: grandwar   2015-09-09 09:38:00
就事论事 这篇讲得没错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9-09 09:38:00
科,嘘文不对内容打脸却做人身攻击
作者: GoldDeath (有事写信请勿传讯)   2015-09-09 09:39:00
又在扯这些个案,想模糊焦点?失败,下去吃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09:39:00
就事论事OK? 扯一起是在铳啥
作者: fffffffox (狐狸)   2015-09-09 09:40:00
一码规一玛,对事不对人。
作者: xdctjh (冻顶)   2015-09-09 09:41:00
就事论事很难?两批警察是同一人?涂颜色打压好方便?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9-09 09:41:00
两个都是比例原则的逾越还什么不当连结
作者: touhou8426 (野生的猫)   2015-09-09 09:41:00
科什么?要不要给你一声好棒棒?
作者: hihimen (aa)   2015-09-09 09:48:00
好声好气叫你离开你不离开,难道要泡茶跟你谈心???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15-09-09 09:49:00
就事论事很难?
作者: rsbbs0611428 (2)   2015-09-09 09:55:00
假掰鬼岛人双重标准 也不是第一天了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9-09 09:56:00
难怪学运搞不起来 就是有这种猪队友在败坏形象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9-09 09:59:00
S910本来就是仇警帐号,但又看不出他文中有啥法律见解
作者: mobilx (nowhere to be)   2015-09-09 10:00:00
跟你这种水准真没法解释
作者: episdor (寻找)   2015-09-09 10:01:00
最好你遇到了 警察用比例原则 你就不要靠杯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9-09 10:02:00
能拖离不用要用打的,能举发不做要追车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9-09 10:05:00
一直跳针比例原则,乡民永远只会535.比例原则,然后内容都不懂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9-09 10:06:00
楼上解释一下必须追车不能迳行举发的理由在哪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9-09 10:11:00
当然是当场不宜拦截举发,才得为迳行举发,那所以不宜的标准你来定一下吧你最懂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9-09 10:15:00
爱牵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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