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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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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宣导空污假规定 保障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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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东网专讯】 台湾空气品质恶化,劳动部订定劳工
危害预防指引,规范空气污染指标大于500或细悬浮微粒浓
度达500微克以上时,雇主应停止劳工所有户外工作,形同
“空污假”;台中市府表示,将配合中央拟订“空污假”相
关规定,办理法令宣导活动,规范雇主应采行防护措施,及
劳工待命期间薪资照给相关规定,保障劳工权益。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订定的《因应大气中空气品质恶化劳
工危害预防指引》,若空气污染指标(PSI)大于400或细悬
浮微粒(PM2.5)浓度达350微克时,雇主应停止劳工从事户
外重体力劳动;空气污染指标(PSI)大于500或细悬浮微粒
(PM2.5)浓度达500微克以上时,停止劳工所有户外工作。
环保局汇整台中市辖内的5个监测站数据,经统计近5年悬浮
微粒(PM10),因大陆地区沙尘暴境外传输的影响,仅于20
10年3月21日及22日2天浓度大于每立方公尺500微克,全国
近8成的测站均测得PSI值大于500的情形。
细悬浮微粒(PM2.5)并无发生浓度超过350微克情形,显示
台中市空气品质已逐年改善,除于9月至隔年5月因沙尘暴、
霾害境外传输,导致空气污染物浓度升高,可能达到放空污
假的标准外,大多数时间皆符合空气品质标准。
劳工局表示,将依照劳动部规定,规范雇主应采行的相关因
应防护措施,呼吁雇主若因空气中污染物浓度过高,劳工有
需要暂时停止工作的情形,待命期间仍属于工作期间,薪资应
照给。但雇主若宣布当天停止出勤,因空气污染为不可归责
于劳雇双方,雇主则可不给付当日工资。
在职业安全卫生法自去年7月3日施行后,已特别增订于实施
劳工健康检查时,雇主应参采医师评估建议,采取必要的健
康管理措施,对于从事作业的劳工应给予必要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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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tIX0P9
5.备注:
台湾惯老板表示:
这不能只有宣导,当然如果有劳工符合条件但是老板死不给
的也要去检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