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经部开大门 农地工厂就地合法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9-06
〔记者黄佩君/台北报导〕农地违章工厂合法化正式起跑!经济部日前公布违章工厂取得
用地的申请办法,尽管排除特定农业区,仅限一般农业区变更为丁种建筑用地,但特定农
业区仍可变更为一般农业区后循此办法处理,为违章工厂大开方便之门。
一般农业区可变更丁种建筑用地
经济部日前公告“特定地区个别整体变更编定为丁种建筑用地兴办事业计画审查与作业要
点”,明定违章工厂若符合工厂管理辅导法第三十三条或获地方主管机关辅导进驻,可申
请将目前使用土地变更为丁种工业建筑用地,但排除特定农业区。
相关作业要点为农地违章工厂开启合法大门,除一般农地上的违章工厂可循此要点申请变
更地目,特定农业区工厂只要经地方政府同意,向内政部申请变更为一般农地后,亦可循
此办法办理。
此外,违章工厂“就地合法”的情况也可能越演越烈,就地合法厂商原先仅限“特定地区
”,亦即依工厂管理辅导法公告的一八六区、七○○家厂商;但经济部公布的办法,区外
厂商只要符合特定资格者即可纳入,等于大开方便之门,为新增违章工厂增加诱因。
根据相关办法,若非“特定地区”厂商,只要符合已补办临时工厂登记的低污染事业,并
取得地方工业主管机关或单位核准辅导进驻,且经济部核发无法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
则第三十一条之一办理整体变更证明文件者,即可申请变更用地。
特定区亦可变更一般农地后办理
经济部中部办公室指出,此次公告办法,是根据去年底内政部修正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
制规则”第三十一之一、之二,并非经济部新增规范,目前只是宣告可依办法正式申请。
而特定农业区可依全国区域计画改为一般农地,也须向内政部申请,并非经济部管辖范围
。
据了解,目前公告的一八六区特定地区中,非都市用地为一五四区,一般农业区为四十四
区、特农区为一一○区,有近五○○家厂商位于农地。各地方政府已陆续向内政部提出特
定农业区变更,目前已有桃园通过五处,南投二处则遭驳回。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13161
5.备注:
违法都可以变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