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监院弹劾 公惩会:桃机捷运案 林陵三不受惩戒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钟山/台中报导〕台中市副市长林陵三于2003至2006年
担任交通部长时,就桃园机场捷运兴建工程案,依仲裁结果将履
约保证金9.78亿元退还长生公司。该案经司法调查确认并无不法
,今年2月却遭监察院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日前审议监察院
所提弹劾案后,指监察院所提弹劾事由不足采,议决林陵三“不受惩戒”。
林陵三担任交通部长时,因处理桃园机场捷运BOT案与长生公司
的仲裁纠纷争议,遭监察院认定交通部怠于提起诉讼等司法手段
,未能保全债权,导致国家遭受钜大损失,全案有官商勾结等弊
端,通过弹劾林陵三,并移送公惩会惩戒。公务员惩戒委员会8月14日
议决本案,林陵三近日收到不受惩戒的通知书及议决书。
台中市政府说,依据公惩会作成司法判决的议决书,对于监察院
的弹劾案,公惩会查证后,认为林陵三并未如监察院所言,曾主
导并运作仲裁庭的组成,决定并无不法或不当;且相关责任系可
归责于长生公司,当时的交通部并无任何可归责之原因存在。
台中市政府新闻局长卓冠廷4日转述林陵三的声明指出:“尊重
并感谢公惩会的议决,司法早已还我清白与公道。交通建设对
产业及民生均有重大助益,欣见经过当时的努力,桃园机场捷
运如今已届试车阶段,也盼各级政府公务人员未来更能勇于捍
卫政策及工程品质,全力推动交通建设。”
卓冠廷指出,本案司法侦结以查无不法签结,监察院却重启调
查并通过具有争议的弹劾案,此从前次监委投票为7比5的表决
结果,就可看出端倪,如今公惩会正式否决监察院的弹劾案,
既是还给林陵三公道与清白,也证明时任交通部长的林陵三决
策适切,才有办法催生2016年3月即将通车的桃园机场捷运。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34366
5.备注:
原来我们的监察院有在作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