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外劳工作年限 将取消

楼主: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5-09-04 02:23:14
※ 引述《BillRussell (比尔‧罗素)》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
: 外劳工作年限 将取消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5-09-03 14:38:23 联合晚报 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 外劳在台工作年限可望大幅松绑,劳动部与立院国民党团协商最新版本,倾向不设外劳在
: 台最长工作年限,但增订政府审核机制;外劳在台工作满12年后若符合一定要件,可不受
: 年限限制;若民进党支持此案,本届立院开议后就可完成三读。
其实延长、取消外劳年限本身不是问题
问题是
外劳在台 将可领取劳保月退金 2015-03-19
http://www.cedars.com.tw/hot_131673.html
依据劳工保险条例,在我国劳保年资满15年的劳工,将可领取劳保月退金,一旦修法通过
,等于将有外劳陆续可符合条件,领到台湾劳保的月退休金。
如果没有配套修法的话,
就会变成,
本来就已经要爆炸的劳保,
现在连外劳都可以来领~~~~~
从这篇新闻看不出来, 这部份会怎么处理。
依照过去国民党一贯“劳工管你去死”的态度,
我觉得要审慎以对。
: 现行就业服务法规定外劳在台工作,许可期间最长三年,期满可申请展延,但最长不能超
: 过12年;立法院日前朝野协商,确定本月中开议后,优先处理就业服务法第52条修正案,
: 延长外劳工作年限。
: 目前在台工作外劳近58万人,其中工作满九年但未满12年的外劳约3800人,若修法取消外
: 劳在台工作年限,这些外劳与雇主会是首批受惠的族群。
: 劳动部指出,此次修法方向是外劳在台工作12年期满,若雇主认为仍需要外劳在台工作,
: 外劳必须符合语文、工作技能及薪资水准等条件才能留下来;换言之,若雇主认为该外劳
: 确有继续留台工作的需要,“加薪”是必要条件。
: 由于不少雇主反映中途更换外籍监护工,对被照顾者不便,如知名律师陈长文前几年就曾
: 为儿子请命,希望长期照顾他儿子的外劳,不要因工作年限到必须返国;外劳工作年限设
: 限,造成许多家庭的负担。
: 劳动部表示,虽然外劳工作满12年展延需经主管机关同意,但原则上会朝“宽松原则”处
: 理,并简化程序,解决雇主用人需求,工作技术纯熟的外劳也可留在台湾继续工作。
: 劳动部表示,即使不设外劳在台最长工作年限,仍维持每次许可期间三年规定,会无限期
: 留台工作外劳应属少数。此外,劳动部原先规划针对技术外籍劳工可以续留台湾,甚至长
: 期居留的“技术蓝领”留才机制仍持续推动。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tinyurl.com/nwa9u9x
: 5.备注:
: 耶 本劳饿死 鬼岛迈向多元族群国家
作者: sads333 (阿鼎)   2015-09-04 02:40:00
越来越扯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09-04 02:46:00
不会治国只会贪 被中国人赶出来的烂政党
作者: SCUMGS (MOFFAT)   2015-09-04 03:27:00
政府跟资方挂勾的德性就这样
作者: DDxMM (停不下来)   2015-09-04 04:38:00
对外国人特别照顾
作者: thirtycm (thirtycm)   2015-09-04 05:35:00
垃圾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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