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902/15086755.html
<议会投票亮票不违法 一般选举亮票仍有罪>
中广新闻网 (2015-09-02 12:10)
(潘千诗报导)
“议长”选举亮票是否违法,最高法院昨天终于统一法律见解,认定往后类似的“议长”
选举亮票案,终审法院各庭都会统一作成“无罪”判决。对此,检察总长颜大和以及法务
部长罗莹雪都表示,尊重。至于一般民众选举时亮票,颜大和说,选罢法明文规定,亮票
有罪。
面对议会选举亮票案的非常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检察总长颜大和表示,最高法院跟一、
二审以前都有不同判决,有时判有罪,有时判无罪,但最高法院1号推翻以前的见解,检
察机关表示尊重。“但这见解妥不妥适?社会自有公论,不便评论。”
外界也开始担心,若是一般人民选举时亮票,或是明年立法院长选举时,立委也比照亮票
是否都无罪?颜大和说:“一般人民选举时如果亮票,在选罢法中明文规定是有罪的。”
但在立法院部分,颜大和说,立院有立委职权行使法,与一般的地方制度法不同。
法务部长罗莹雪则说:“至于这样亮票,对于贿选的风气会不会有一点助涨则是法律问题
,如果民众觉得不妥,就要透过修法程序解决。”
罗莹雪认为,决议至少让检察机关知道什么时候要起诉,什么时候不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