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涉收受百万贿款 金门前县长李沃士涉贪被起诉
〔记者吴正庭/金门报导〕金门地检署今天将金门县前县长李沃士、苏凤英夫妇,以涉嫌
收受一百万元贿款,依贪污治罪条例收受贿赂罪提起公诉。
李沃士透过书面声明表示,对于检方起诉的罪名感到遗憾与愤怒,检方未经详查,仅凭“
污点证人”证词即草率起诉,违反无罪推定普世原则,是罗织罪名,为起诉而起诉。
检调查出,上柜公司伍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哲、海悦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希文,是李沃士2009年竞选县长时的大金主,两人为在金门县推动博奕公投,共陆续赞
助李沃士约新台币2000余万元的竞选经费。
检方指出,2010年至2011年间,因博奕在金门推展不易,徐、黄看好金门高粱酒在中国白
酒市场的潜力,共同力促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推出“金门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销暨
总经销商案”(主要内容为金酒公司出售陈年酒基,交给得标厂商自行设计包装后行销全
球),并与李沃士达成交由徐、黄属意之公司得标承作之默契。
检方指出,2011年7月初,金酒公司进行高端白酒案酒基售价评价作业期间,徐为使李愿
利用县长职权协助压低酒基售价,于同年7月8日晚间,邀约李沃士夫妇前往其位于台北市
仁爱路三段“帝宝”社区之招待所餐叙,并当场交付一百万元现金贿赂给李沃士夫妇。
检调指出,后来李沃士果然多次利用职权向金酒公司施压,试图压低酒基售价,虽高端白
酒案终因金酒公司内部还有其他杂音,未进入招标程序,徐、黄也未能取得该标案。
检方表示,李沃士身为一县之长,受全金门县民意付托,本应戮力从公造福乡梓,且金酒
公司之获利为金门县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获利多寡与全体县民之福祉息息相关,竟不
思为民表率,廉洁自持,反因收受钜额私利,不顾专业考量,遂行行贿厂商之意,利用其
职权施压试图压低酒基售价,所为已经严重败坏官箴,破坏民众对于公务员执行职务廉洁
性之高度期待,又始终矢口否认犯行,毫无悔悟之意,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检方表示,李沃士夫妇若经法院判决有罪,可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并科新
台币6000万元以下罚金。
检方考量徐明哲素行良好,犯后坦承犯行并积极配合侦办,给予缓起诉处分,并要求向公
库支付250万元。黄希文部分,因查无与徐某就行贿犯行有共犯关系的证据,作出不起诉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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