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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新知基金会 2015年8月31日声明
政府不应图利性产业共谋行销,公共资源应符合公共利益
我们要求停止发行AV女优悠游卡
悠游卡公司董监事会任一性别不低于1/3
悠游卡AV女优事件从8月26日引发外界争议至今,悠游卡公司董事长戴季全毫不避讳宣称
这是“服务男性利益”,虽然已有妇女团体出面质疑,又有国民党及民进党籍的男女议员
连署要求停止发行,并在市议会开议后就此案提出报告。悠游卡公司官网说明其公股占约
40%,平时亦需于市议会备询,但居然不顾议员反对、仍执意于原订9月1日发行。台北市
长柯文哲至今也仍无意要求当初他所指定的悠游卡公司董事长戴季全停止发行,罔顾本案
行销手法、公共资源运用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之基本价值。
争议一开始时,柯市长大咧咧以商业逻辑说他要求戴季全董事长悠游卡业务要成长100%
,但是怎么做,他不会去管;后来甚至撇清责任说“我只是股东”,表示戴季全是向董事
会负责、不是向台北市负责;又以“鲨鱼理论”说只需要再多多发行别的卡,让大家忘了
这张卡就好。柯市长甚至以旁观者的口吻评论此事,说如果以民营公司的角度来看,只花
45万就可以占据媒体一星期的版面,以民营公司的促销手段来说“非常厉害”。
我们要提醒柯文哲市长,这不只是45万是否便宜的问题,这是全世界少见的首都交通票证
竟然公然结合AV色情产业行销,竟还沾沾自喜、不肯悔改的恶例。连性产业已合法化的国
家都不会这样行销自己的首都交通,更何况台湾性产业并未合法化,刑法中仍有营利第三
人之刑责规定。
悠游卡性质上为公共资源,其运用必须符合公共利益,此乃毋庸置疑,悠游卡是以台北捷
运为基础之垄断性事业,台北捷运之建设费用共约4500亿,悠游卡公司七亿资本额当中,
公股投入40%约2.8亿。
然而,9月1日即将发行的“天使”款悠游卡,却直接套用AV女优现正发行中的AV光盘封面
照,“魔鬼”款之命名也隐含AV情节常用的女主角外表纯洁内心淫荡之角色设定,原订计
画“天使”款与“魔鬼”款共发行4.5万张,这当然具有以公共资源为AV产业周边商品宣
传之效果。但悠游卡公司却一直宣称照片并未露点、不算违法,借此转移焦点,掩盖悠游
卡公司与日本AV公司事前共谋行销策划之事实。
让我们对比高雄捷运“一卡通”公司9月1日即将推出的蓝白拖“一卡通”文创设计,强调
台客文化、南土风情,引起网友好评。再看悠游卡公司为了迎战“一卡通”将可用于台北
捷运,他们担心“一卡通”将抢客侵蚀其利润而使出的猛招,竟然是结合AV女优人气来促
销悠游卡。这起事件暴露出悠游卡公司的行销策划,从头到尾就是以商业逻辑、父权思维
、男性观点来贯穿,毫无企图用心规划引入台湾文创设计来行销台北首都之特色。
我们要再次提醒柯文哲市长,您的文化政见中有一项是:“提升文化采购的质量、创造公
平的创作机会。政府的建设与活动,可提供文化艺术大量的创作机会,而且和文化美学艺
术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要检讨采购及补助流程,为台北市的文化艺术工作者争取最大的
创作机会。”
请柯市长想一想,这不是悠游卡业务量要不要翻倍成长、分享利润给民股业者的问题,而
是人民纳税钱如何用来行销台北、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问题,更是台北市政府应严肃面对
、避免“图利”大型资本AV产业的问题。
台北捷运使用者六、七成为女性,捷运许多地方也都依法设置性骚扰防治的宣导图文,但
AV主要类型之一的“痴汉电车”系列情节,就是将性骚扰加以色欲化,把女主角演成欲拒
还迎,合理化男主角的性骚扰犯行。这是为何妇女团体一再质疑AV这类情节构成对女性的
潜在伤害及歧视,使男性易受影响、误以为真实世界中的女性也都是欲拒还迎,进而发动
犯行。
AV有关“痴汉电车”或其他将性骚扰、性侵害加以色欲化的这类情节,并不能单单视为个
人情欲及消费自由,我们无法忽视AV产业类似商品之大量制播,以大型资本的产业力量造
成对广大女性的平等权及性自主权之结构性侵害。
AV情节误导将性骚扰、性侵害加以色欲化的后果是,当女性成为性骚扰、性侵害之受害人
时,举证责任反倒落在被害人身上,需要一再自清并非两厢情愿,加害人更常以对方半推
半就来自我辩护。这类扭曲情节妨害了女性表达情欲的自主性,及性互动的平等性:女人
可以坦然说我要,不过我们也需要男性认知及尊重,当女人说“不”就是“不”,而非意
味扭扭捏捏的“是”。
我们不是在谴责从事性表演的AV女优个人,这次争议第一时间被推出来面对及发表声明的
其实是AV女优本人,道歉者也是日方经纪公司、而非悠游卡公司。我们谴责的其实是悠游
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的错误决策及推卸责任。
伪善者并不是被网友批为“假清高”的妇团,妇团过去相关发言从未污名、歧视性工作者
本身,而是批判性产业的结构性问题所造成对女性权利之侵害。真正伪善的是大玩两面手
法的悠游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过去废除公娼后,并未花多少资源持续关心经
济弱势处境的性工作者之转业辅导、福利需求,现在却与大型资本的性产业共谋行销,假
藉公益的两面手法,令人作恶。
回顾柯市长就任后,引起外界质疑为何酬庸三位竞选功臣林向恺、戴季全、林筱淇,分别
成为悠游卡控股公司董事长、悠游卡公司董事长及发言人,外界不仅质疑三位是否适任,
更质疑两位董事长叠床架屋,年薪各420万。过去悠游卡只有一位董事长,却因柯市长酬
庸摆不平,使每年又多支出一位董事长的年薪。
这次争议延烧至今,柯市长仍罔顾民意、力挺功臣,我们要请问柯文哲市长:
一、 当初您既然有权力指定戴季全为台北市公股法人代表、成为悠游卡公司董事长,难
道您现在无权力撤换他吗?您忘了自己实际上掌握台北市政府作为悠游卡公司最大股东之
最高权力?
二、 您认为台北行销相关经费运用之目的及手法,是否应落实您的文化政见?检视这次
争议事件的决策及操作,您认为戴季全董事长还适任吗?
眼看悠游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罔顾民意反弹,我们主张:
一、要求悠游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立即停止9月1日发行AV女优悠游卡之计画。
二、要求台北市政府“女性权益促进委员会”及“性别平等办公室”执行长(社会局长许
立民兼任)专案检讨悠游卡公司是否违反行政院“性别平等政策纲领”及联合国“消除对
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并加强相关人员训练,使未来相关行销规划应更具有性别平等
意识。
三、要求立即检讨及改组悠游卡公司之董监事会,以符合“任一性别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原则,使参与决策者及其观点符合性别均衡,依据行政院“性别平等政策纲领”:“自
2004年行政院妇权会决议行政院所属各部会的委员会都应符合三分之一性别比例原则以来
,委员会治理的部分已经广泛适用性别比例原则,未来持续推动外,将性别比例原则扩展
至国公营事业董监事会、政府出资或赞助超过50%之财团法人董监事会与社团法人之理监
事会等”。悠游卡公司之官网宣称公股仅占约40%,但若再加上民股当中各业者的部分公
股,如:欣欣客运其实是“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转投资的公营事业,首都客运中
据称超过30%为台北市的公股,则悠游卡公司来自公家资源的所有股份或许可能超过50%
。因此,我们同时要求台北市政府重新检视并公布悠游卡公司之股权结构相关资讯。
四、鉴于这起事件显示出台北市府的种种错误思维,我们要求台北市长所任命之所有政务
人员及其幕僚,包括市长本人,皆应接受性别平等相关课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