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新竹律师邱显智谈郑性泽死刑案

楼主: ernie80823 (汪)   2015-08-29 18:57:46
※ [本文转录自 Hsinchu 看板 #1LuOknPK ]
作者: ernie80823 (汪) 看板: Hsinchu
标题: [情报] 新竹律师邱显智谈郑性泽死刑案
时间: Sat Aug 29 18:38:38 2015
新竹刑案律师、立委参选人邱显智,同时也是郑性泽案辩护律师团成员,
提出此案有(1)刑求(2)法医造假的问题,
并提出司法改革的三大主张:(1)修订再审与非常上诉的相关条文(2)双法医制度(3)陪审团制度。
情报来源:邱显智脸书
https://goo.gl/q1K0r0
今天出发,应邀到纽约、洛杉矶等几个北美城市的台湾会馆演讲。搭了十几个小时飞机,在旧金山转机的空档,好不容易连上网络的时候,却忽然接到郑性泽案的非常上诉,被最高法院驳回的消息。一时之间,难过到说不出话来。
想起这张照片里,郑性泽古意憨厚的父母,正在苑里的田边,等待已经在阴暗的黑牢里十三年的郑性泽历劫归来;也想起,郑性泽曾经告诉我,如果这次非常上诉可以成功,他计画把家里原本种稻的田改种水果。
如今所有的期待,再度破灭。我们必须从新再来。
非常上诉,是我国赋予检察总长的特殊权限。当检察总长认为确定判决有违背法令之虞时,就有权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这是一个特别的救济程序。
在黄世铭担任检察总长的期间,郑案律师团就曾经声请过二十多次的非常上诉,但黄世铭从未搭理,甚至反过来指责我们声请太多次。令人傻眼。
如果不是真有冤枉,谁会无聊到一再声请非常上诉?
事实上,我们提起非常上诉,最主要的依据,是监察院在2014年3月所做出的调查报告。
在报告中,监察院指出,郑案判刑依据主要就是被告的自白、证人的指述、和法医的证词。但郑案不仅有被告遭灌辣椒水、电击下体等惨绝人寰的刑求,甚至连证人,都不分男女,遭到不人道的刑求;而法医的证词也同样荒腔走板,同一位法医,也在另一个冤错案后丰大桥案里,被监察院认为其证词胆大妄为、胡乱作证。
本案因此遭监察院调查报告认定为冤错案,其判决违背法令之处甚多,希望法务部能就郑案提出再审及非常上以资救济。
但整个黄世铭时代,郑性泽非常上诉之路等于完全落空。
一直要到2014/4/29,新任检察总长颜大和上任,才终于愿意为郑性泽提起非常上诉。
然而,原本期待应该可以重审的郑案,今天竟然遭到最高法院驳回。
最高法院驳回的理由,根据报载,主要是认为郑性泽在检察官有自白,所以其自白是出于自由意志;另一点是鉴识人员、法医,已经都以鉴定证人身分出庭,所以法院已详尽调查鉴定证人。
但这种狗屁理由,真的让人难以接受。
首先关于刑求的部分,在郑性泽案发当日被送入看守所,所方所制作的身体检查表中,就可看出他全身伤痕累累,也记载了郑性泽自陈下体遭电击。此外,证人遭刑求的部分,也都具有验伤单。最高法院为何略这些事实不谈,还认定证人与被告的自白是出于自由意志?真的让人难以理解。
悲哀的是,在过去这样冤错案的例子,如江国庆案、苏建和案,法院也都曾有类似的问题。要说难以理解,但其实郑案也没什么特殊之处。只是我国的司法,再一次选择视而不见、掩盖事实。
第二个问题在于,郑案中法医,其专业性早就遭到严重质疑。如上所述的后丰大桥案里,他就遭到监察院强力抨击。在郑案中,该名法医所描述的犯罪情节,也早已经被许多名刑事鉴识专家、法医,认定根本不可能发生,然而,因为这样错误的认定,导致一个无辜的人,已经在黑暗的牢里,度过十三年的光阴,到现在,还看不到隧道的尽头。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都已经讲了无数次。挨着疲惫,现在在美国深夜的寄宿乡亲家的客厅桌上,还要再重写一次,真的感到没有止尽的无奈。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5-08-29 19:00:00
辛苦了
作者: KiddKg5566 (鸡德K鸡5566门车站的草)   2015-08-29 19:00:00
这么关心这个案子 那要步要顺便处张淑韵和处理张淑韵和景美翁媳命案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15-08-29 19:01:00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5-08-29 19:08:00
推! 司法必须改革。邱律师是本案的义务辩护工作的律师,他当然会关心!他关心的人权诉讼可多了!
作者: qeye000 (鲁蛇no.9854776)   2015-08-29 20:17:00
以前的时代真的很恐怖,存心要搞你必死无疑
作者: chenhen1989   2015-08-29 20:19:00
作者: capitalofz   2015-08-29 20:35:00
再审!非常上诉!冤狱赔偿!司法改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