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是把尚未实施周休二日的劳工假日调整与公务人员一样,
有这么难理解吗?
没有周休二日的劳工可以放青年节,教师节,台湾光复节,
国父及蒋公诞辰纪念日,行宪纪念日,和元月二日。
少掉的这些假日现在还有多少人放?调整后劳工还比公务员多了个劳动节
依劳基法第37条以及同法施行细则第23条规定,所谓“国定假日”,依序如下:
1、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 (元月1日)。
2、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之翌日 (元月2日) 。
3、春节 (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
4、和平纪念日 2月28日) 。
5、革命先烈纪念日 (3月29日) 。
6、妇女节、儿童节合并假日 (民族扫墓节前一日) 。
7、民族扫墓节 (农历清明节为准) 。
8、五月一日劳动节。
9、端午节 (农历五月五日) 。
10、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 。
11、孔子诞辰纪念日9月28日)。
12、国庆日(10月10日)。
13、台湾光复节(10月25日)。
14、先总统 蒋公诞辰纪念日(10月31日)。
15、国父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
16、行宪纪念日(12月25日)。
17、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