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共享经济要在供给面不足或有缺失 (例如垄断、暴利、或浪费资源) 的情形下才对社
: 会有贡献。如果供给面是健康的,共享经济存在的价值是不大的。而德国法国等等国家
: 已经明确表示 Uber 不是他们国家要推广的共享经济。
Uber出现前,没有benz taxi这选项 ...
: 2.Uber 不是共乘。甲要由 A 点去 B 点,正好乙也要从 A 点附近去 B 点附近,这时候乙
: 搭甲的便车,叫作共乘,而乙分担甲的成本,或是付出比分担成本再多一点的费用,甚至
: 付给仲介平台一点酬劳,都是合理的。但 Uber 是特别为乙派丙开一辆车来接,这不叫共
: 乘。
不是共乘没错,但出租车也不是阿...
: 3.Uber 没有减少闲置资源。它减少了丙的闲置资源,但间接让丁 (出租车司机) 的资源闲
: 置,而丁 (因为出租车密度较高) 和乙的距离期望值是比较小的,所以 Uber 反而浪费
: 国家的总体资源。
TAXI本身也可以加入UBER
国家车子总量一样 但运量提升 总体资源浪费在哪?
再说 若出租车真的那么快 那客户为何不选择开APP叫出租车?
差在哪?
~是因为线上刷卡打折?(因为税金跑不掉)
~是因为司机不能下车开门?
~是因为推荐客户折价?
让市场社会自由竞争 社会才会进步 不要老是搞贸易壁垒那套 短多长空阿...
: 4.Uber 没有增加就业。它增加了丙的收入,但减少了丁的收入。车行的抽成 (根据公会理
: 事长说的,是个位数百分比) 远少于 Uber 的抽成 (20%),所以就业阶级 (丙和丁) 的总
: 收入反而是减少的 (假设乙付了同样的车资)。而 Uber 的代表竟然厚颜地说 "出租车司
: 机本来要一天绑十二个小时在车上的,现在他们有一些空闲的时间,也许可以去找一些其
: 他收入比较好的工作"。出租车司机除了极少数玩票性质之外,大都是苦哈哈的劳工,要
: 是找得到收入比较好的工作,谁要来开出租车啊?
以台湾大车队为例 除缴月费数千元外
企业打折直接从司机收入扣
制服要向车队订 车子改装要跟车队报备 装机费显示萤幕限定等等
车队并不是吃素的好吗 真的下去算看不出来有差多少
而且再次地 出租车也可以登录uber...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2138
《是找得到收入比较好的工作,谁要来开出租车啊?》
看到上面这句就不爽 台湾是资本主义社会 比的是竞争力
不要老是用共产那套来看产业发展
举个例 传统杂货店不敌便利商店一家一家倒
政府要做的 是辅导传统杂货店转型提高附加价值 而不是打压便利商店
: 5.Uber 没有增加国家的 GDP,也没有增加国家的税收。由上一点可以看出,所有就业阶级
: 的总产出并没有增加。而乙所付的车资,全部直接付到海外 Uber 的总公司,再由 Uber
: 付 80% 给丙,而 Uber 台湾分公司拿到的是 0!看清楚了,你付了 1000块的车资,政府
: 所收到的税是 0。政府收不到 Uber 的营业税,也收不到丙的所得税。我们都不喜欢缴税
: ,但如果大致上是公平的,那我们可以勉强接受。如果有钱的大公司可以逃税,而苦哈哈
: 的劳工阶级要缴税,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Uber 宣称它有缴税,那就像一个人逃漏所
: 得税,然后宣称他去便利商店买饮料时有缴加值税一样,是在骗人。
1. 原则上 除了靠行被开薪资跑不掉外
按现行税制的计算方式观之 司机原则上不用缴税
也就是说 你付了100元的车资 政府收到的税也是0元
2. 而uber收不到营业税部份,的确是问题,要在台湾赚钱至少要把营业税收回来
根据所得税法第3条
所得税§3.营利事业之总机构在中华民国境外,而有中华民国来源所得者,
应就其中华民国境内的营利事业所得,依法课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而uber所赚的是技术服务费 还是权利金?是否适用营利事务所得的规定?
老实说 小的不是念会计的 但小的知道这问题并没有想像中简单...
btw uber是电子收付 若uber一旦配合缴税 报表一打开 所有收入清清楚楚
司机该付的综所税 一笔都少不了 比起现在出租车司机几近不用缴税
更合理公平
最后 GDP能吃吗? GDP每都在涨 薪水有涨过吗?
I DONT FUCKING CARE ABOUT THE GDP
: 6.Uber 宣称对所有乘客有 2000万的保险,但被蔡政委问到细节时就闪烁其词,改口说 "
: 如果驾驶人本身的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话,我们会协助他们向海外的保险公司申请"。我觉得
: 这件事情很容易说清楚,只要把保单拿出来给大家看就知道了嘛!但 Uber 连保险公司是
: 哪一家都说不出来,所以我合理怀疑是根本没有真正的保险存在。(我并没有强人所难,
: 要他当场拿保单出来。我是问 "什么时候可以公开这张保单给台湾人民看?")
呃 就快把保险买一买阿...
: 7.Uber 拿一些民意调查的结果出来说他们是受到支持的,但这也是混淆视听。所以我比喻
: 说八仙尘爆之前,参加彩粉路跑的人满意度也很高,这并不代表它是对的。
这句型还真万用,喜欢怎么改都嘛可以...
所以我比说,在uber合法化前,反对uber合法化的声音也很大,这并不代表它是对的。
综合而言,该缴的税好好缴,该买的保险买一买,出了事有人负责,就快快通过
合法化,表现出一点弹性,提供一个创业友善的环境给台湾创业家,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