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翟神跟UBER业者代表到行政院开会的结论以下简单七点质疑跟结论
从"国家税收"跟"增加就业",还有出事情后风险分担等来看UBER根本就是规避这些
来获利的白牌车!(不要拿美国例子来说 因为UBER会缴税给美国政府
但不用缴税给台湾政府 )
http://tinyurl.com/o7cxppk
1.共享经济要在供给面不足或有缺失 (例如垄断、暴利、或浪费资源) 的情形下才对社会
有贡献。如果供给面是健康的,共享经济存在的价值是不大的。而德国法国等等国家
已经明确表示 Uber 不是他们国家要推广的共享经济。
2.Uber 不是共乘。甲要由 A 点去 B 点,正好乙也要从 A 点附近去 B 点附近,这时候乙
搭甲的便车,叫作共乘,而乙分担甲的成本,或是付出比分担成本再多一点的费用,甚至
付给仲介平台一点酬劳,都是合理的。但 Uber 是特别为乙派丙开一辆车来接,这不叫共
乘。
3.Uber 没有减少闲置资源。它减少了丙的闲置资源,但间接让丁 (出租车司机) 的资源闲
置,而丁 (因为出租车密度较高) 和乙的距离期望值是比较小的,所以 Uber 反而浪费了
国家的总体资源。
4.Uber 没有增加就业。它增加了丙的收入,但减少了丁的收入。车行的抽成 (根据公会理
事长说的,是个位数百分比) 远少于 Uber 的抽成 (20%),所以就业阶级 (丙和丁) 的总
收入反而是减少的 (假设乙付了同样的车资)。而 Uber 的代表竟然厚颜地说 "出租车司
机本来要一天绑十二个小时在车上的,现在他们有一些空闲的时间,也许可以去找一些其
他收入比较好的工作"。出租车司机除了极少数玩票性质之外,大都是苦哈哈的劳工,要
是找得到收入比较好的工作,谁要来开出租车啊?
5.Uber 没有增加国家的 GDP,也没有增加国家的税收。由上一点可以看出,所有就业阶级
的总产出并没有增加。而乙所付的车资,全部直接付到海外 Uber 的总公司,再由 Uber
付 80% 给丙,而 Uber 台湾分公司拿到的是 0!看清楚了,你付了 1000块的车资,政府
所收到的税是 0。政府收不到 Uber 的营业税,也收不到丙的所得税。我们都不喜欢缴税
,但如果大致上是公平的,那我们可以勉强接受。如果有钱的大公司可以逃税,而苦哈哈
的劳工阶级要缴税,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Uber 宣称它有缴税,那就像一个人逃漏所
得税,然后宣称他去便利商店买饮料时有缴加值税一样,是在骗人。
6.Uber 宣称对所有乘客有 2000万的保险,但被蔡政委问到细节时就闪烁其词,改口说 "
如果驾驶人本身的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话,我们会协助他们向海外的保险公司申请"。我觉得
这件事情很容易说清楚,只要把保单拿出来给大家看就知道了嘛!但 Uber 连保险公司是
哪一家都说不出来,所以我合理怀疑是根本没有真正的保险存在。(我并没有强人所难,
要他当场拿保单出来。我是问 "什么时候可以公开这张保单给台湾人民看?")
7.Uber 拿一些民意调查的结果出来说他们是受到支持的,但这也是混淆视听。所以我比喻
说八仙尘爆之前,参加彩粉路跑的人满意度也很高,这并不代表它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