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这废文总是会认真一下,
当年为什么美国会开放枪枝,甚至是写进宪法里面
美国宪法增修条文 (权利法案)第二号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第二条(备有及佩带武器之权力。1791.12.15生效)
纪律严明之民团,为保障每一自由州之治安所必需,故不得侵害人民携带武器之权利。
我怕他看不懂,所以附了中文。
到底是为什么要有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
因为他妈美国当年在独立,还有新的州加入要抵抗原本殖民政府的原因。
跟什么枪枝供应商根本狗屁不通,没读过法律,连基本的历史sense都没有。
除了中国史其他都忘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