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爬一下文...
台湾跟底下国家签过双边租税协议了
租税协定政策
中华民国之租税协定政策系为避免双重课税、防杜逃漏税及增进实质关系。
所签订之租税协定系参照OECD税约范本,并考量双方之政治、财政、经济及贸易状况。
租税协定成果略述 -
至2014年12月29日止,我国已签署并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税协定计28个,另海
、空或海空国际运输所得互免所得税单项协定计14个。上开租税协定计有:
(1)亚洲:印度、印尼、以色列、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
(2)大洋洲:澳大利亚、基里巴斯、新西兰。
(3)欧洲: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卢森堡、马其顿、荷
兰、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国。
(4)非洲:冈比亚、塞内加尔、南非、斯威士兰。
(5)美洲:巴拉圭
二、海、空或海空国际运输所得互免所得税单项协定:
(1)亚洲:以色列、日本、韩国、澳门、泰国。
(2)欧洲:欧联、德国、卢森堡、荷兰(海运、空运各1个)、挪威、瑞典。
(3)美洲:加拿大、 美国。
基本上租税协议本来就是该签的
但是重点在于执行和审查的细则规范,而和大陆签得那个
这部分还在立法院里面
所以,该去注意的是这个...而不是在于协议该不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