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re801021 (老衲)》之铭言:
: 男人得为国家当兵,因为这是他们的义务
: 浪费一年时间,说好听一点是磨练
: 到底在磨练什么? 我觉得只是在磨练奴性
: 男人有义务为国家效劳
: 那想问问各位乡民,女人的义务是什么呢?
: 有相关的八卦吗? 感谢
中华民国宪法
第 7 条 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0 条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
兵役法
第 1 条 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
基本上宪法所谓的人民,在兵役法中女子不属于这个集合内。
怎么没看到女权团体出来抗议这种歧视呢?